112年度第三屆新北市市長盃-原住民族籃球邀請賽
報名簡章
一、目的
提倡全民健康活動,培育原住民族優秀體育人才,並加強新北市原住民運動技能,提升原住民族團隊精神與凝聚團隊向心力,藉此促進交流聯誼,讓來自不同地方的原住民朋友以球會友,彼此砥礪。
二、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新北市政府
(二) 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三) 承辦單位:第文企業有限公司
三、活動日期及地點
(一) 活動日期:112年8月19日(六)、8月20日(日)
(二) 競賽地點:中和國民運動中心
(三) 領隊會議時間及地點:時間場地另行通知。
※ 未參加領隊會議或遲到者,由主辦單位代為抽籤,不得異議。
四、選手資格
(一) 凡年滿16歲以上者(以至報名截止日為準),皆可組隊報名參加。具原住民身分者,每隊報名成員須占50%(含)以上。
(二) 參賽者報名時須提供原住民身分證明文件(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如該身分證明文件未附齊全,主辦單位有權視為無法證明其身分、禁止該無提供資料之選手出賽;另活動當日需攜帶身分證或健保卡(附照片)等證件供主辦單位備查。
(三) 比賽得允許具原住民身份之國家代表隊選手、職籃選手下場比賽。
(四) 每位球員僅能報名1隊,違反規定,取消該球員資格。
(五) 本次賽事免收報名費及保證金,報名之隊伍需參加賽事開幕儀式,如未出席之隊伍則取消該隊伍之參賽資格。
五、報名方式:
(一)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2年7月28日17:00截止。
(二) 報名表件:
以網路線上報名或下載報名表 Word 檔(請擇一報名即可)。
報名表連結: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下載報名表:https://www.ipb.ntpc.gov.tw
(三) 報名形式:
1. 網路線上直接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74b175646481ce68fc0
2. 傳真:(02)2502-1774。
3. 郵寄地址:(10483)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289號1106室。
4. 電子郵件:info@suzico.com.tw(信件主旨請註明「報名新北市市長盃原住民族籃球邀請賽」)。
5. 報名後,請務必致電承辦單位確認報名成功;如未來電確認,導致報名失敗,主承辦單位不負報名之責。
(四) 參賽者報名參加本活動即視為同意遵守本規範。
(五) 本次賽事隊伍報名順序以承辦單位認列報名時間為準,相關報名時間認列規則如下:
1. 網路報名:以隊伍完成完整報名資料繳交後,報名網站時間認列為該隊伍之報名時間。
2. 傳真:以承辦單位收到報名隊伍之完整報名資料後,經報名隊伍來電承辦單位確認之時間,認列為報名時間。
3. 郵寄地址:以承辦單位收到報名隊伍之完整報名資料後,經報名隊伍來電承辦單位確認之時間,認列為報名時間。
4. 電子郵件:以承辦單位收到報名隊伍之完整報名資料,認列為報名時間。
隊伍完成上述報名程序辦理後,由承辦單位查核並寄出報名完成確認電子郵件為報名完成之憑證;若報名隊伍之報名資料不完整、資料有誤或不符報名資格等情節,一概視為隊伍報名未成功。
六、聯繫及諮詢窗口:
(一) 主辦單位
聯絡單位:新北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
聯絡電話:(02)2960-3456#3973
(二) 承辦單位
聯絡單位:第文企業有限公司
聯絡電話:(02)2503-9333#22
聯繫時間:週一至週五 10:00~12:00、13:00~17:00。
七、比賽制度:除賽事規定外,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公布最新籃球規則辦理。
(一)賽事分組
1. 男子組8隊(報名上限12人、上場5人、候補7人),未達4隊不成賽。
2. 女子組8隊(報名上限12人、上場5人、候補7人),未達4隊不成賽。
※ 如單一組別報名隊數不足,可增加另一組別隊數,男、女子組合計以不超過16隊為限。
(二)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指定用球,男子組使用7號球,女子組使用6號球。
(三)本次賽事採取單淘汰制。
(四)比賽時間分4節,每節各10分鐘,第4節最後2分鐘停錶比賽。
(五)參加比賽之球員應自備合於籃球規則規定之運動服裝。
(六)每球隊應備深、淺球衣各1套,並編有號碼以資識別。
(七)比賽時凡抗議或異議之申訴事項,裁判員僅接受教練或隊長提議,其他人員(包括比賽中選手)皆不接受,並以裁判之判決為終決。
(八)有關球員及身份資格問題之抗議,須於雙方提出名單交換時至兩隊比賽開始前提出方屬有效,逾時不受理。若抗議屬實則取消該場之參賽權,有關抗議之其他事項,依照比賽之一般慣例處理。
(九)每場比賽必須在比賽前30分鐘提出比賽名單送交大會檢錄組,逾時10分鐘,視為棄權。比賽開始時,必須有五位合格球員出場比賽,5分鐘後如仍無五位球員到場比賽,應被宣判棄權。
(十)球隊棄權以40:0判定輸球。
(十一) 球隊在比賽中嚴禁於休息室內吸菸、飲酒、食用含有酒精成分飲品、食用含酒精成分食品及嚼食菸草及檳榔等,屢勸不聽者,裁判有權宣判停賽,並直接宣判由對手隊伍以40:0 獲勝。
(十二) 凡是對主辦單位裁判言語侮辱、推擠、挑釁、罷賽,將取消該名選手或教練繼續參賽之資格;領隊、管理遭判出場者不得進入選手休息區,勸告不聽者,該名選手及該球隊將判禁賽所有賽程。
(十三) 為建立本屆清新健康之籃球理念,有下列之行為者,球隊或球員將受停權一場比賽之處分(第一次警告,第二次執行)。
1. 球隊於比賽進行中,有打假球、放水球或故意拖延時間等違反運動精神之情形,沒收該球隊比賽,判定40:0 輸球。
2. 比賽進行中,總教練或教練、球員之言行應自我約束,嚴禁向球員或裁判口出穢言與人身攻擊,球員亦不得有挑釁行為,違者主辦單位得予以勒令退場。
3. 各隊若有出手傷人情事,取消該隊繼續參賽之資格,並終身禁止該員參加本賽事下一屆比賽。
(十四) 遇有本規則未定事宜依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最新籃球規則為準。
(十五) 本競賽規程如有未盡事項,得隨時修訂之。
八、賽事獎勵:
(一)男子組:若報名隊伍數未達6隊,頒發前2名獎勵金,6-8隊報名,頒發前3名獎勵金:
1. 第一名獎勵金新臺幣3萬元、獎盃1座。
2. 第二名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獎盃1座。
3. 第三名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獎盃1座。
(二)女子組:若報名隊伍數未達6隊,頒發前2名獎勵金,6-8隊報名,頒發前3名獎勵金:
1. 第一名獎勵金新臺幣3萬元、獎盃1座。
2. 第二名獎勵金新臺幣2萬元、獎盃1座。
3. 第三名獎勵金新臺幣1萬元、獎盃1座。
※ 旨揭賽事獎金請獲獎隊伍指派代表於賽事現場領取簽收。
九、活動備案細部說明
(一) 比賽如遇上雨天,由主審視雨勢大小決定比賽是否照常舉行。
(二) 如遇上颱風天,比賽活動延期辦理,並將通知各參賽隊伍。
(三) 戶外運動比賽另備妥輕便雨衣,以防不時之需。
十、保險
(一)比賽日主辦單位已為本次活動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如有其他需求,請參賽者自行辦理。
(二)賽程中如有身體不適,請立即停止任何活動並於陰涼處休息,聯絡主辦單位人員救助或請他人、選手支援協助,請愛惜自我生命切勿勉強危害身體。
(三)參加人員需保證身體健康,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心臟病、血管、糖尿病、氣喘等慢性方面病歷者,請勿隱瞞病情並請勿參加,否則後果自行負責。
(四)主辦單位對於在比賽中發生的傷病只進行必要之應急處理。對於被盜或與比賽無關之事故不負任何責任,請特別注意。
※ 本活動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所有規則及章程修改之權利並適修訂另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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