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 中和 區 興南 國小附設幼兒園112年度暑假期間延長照顧服務辦理說明家長意願調查表
一、幼兒園辦理本服務時,以自辦為原則。
二、公立幼兒園全園參與人數達5人時即應開辦。編班原則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16條第1項及第4項規定及幼兒教保及照顧服務實施準則第4條第3項延長照顧服務規定辦理。
三、倘半日班與全日班參加人數符合編班原則應合併開班,參加費用應分開計算。
四、如本校參加人數未達5人或因工程停辦將轉介至他校(園),開辦期程與他校(園)相同,相關資訊將於112年
6 月 15日前確定並通知家長。
五、本服務非課後才藝班,其服務內容應符合幼兒身心發展,並兼顧生活教育。
六、本服務採自願參加方式辦理,不得強迫。又幼兒園應配合家長需求積極辦理,不得推諉;如有違反將究責。
貳、辦理期間、參加費用、補助對象及額度:
112年度暑假期間 | |
參加對象 | 一、 本校(園)幼兒園幼兒。 二、 當年度應屆畢業生(僅參加7月)。三、 112學年度之新生(僅參加8月)。 |
辦理期間 | 日期:112 / 7 / 3 ~112 / 8 / 11,共 30 天 |
辦理時間 | 全日班 8時至17時,每日9小時 |
參加費用 | 費用計算方式:2歲班幼生每小時不超過60元,3歲至入國小前幼生每小時不超過55元 |
*7月份混齡班(直升、畢業生)暫估 11970 元/人 *7月2歲專班(直升)暫估12915元 *8月份混齡班(新生)暫估5130元/人 *8月份2歲專班(新生)暫估 5535元/人 *7+8月份混齡班(直升)暫估17100元/人 *7+8月份2歲專班(直升)暫估18045元/人 | |
計算公式:A.7月份混齡班(直升、畢業生)~(55*9*21)+1575=11970元B.7月2歲專班(直升 )~(60*9*21)+1575=12915元 C.8月份混齡班(新生)~(55*9*9)+675=5130元D.8月份2歲專班(新生)~(60*9*9)+675=5535元 E.7+8月份混齡班(直升)~(55*30*9)+2250=17100元 F. 7+8月份2歲專班(直升)~(60*21*9)+(55*9*9)+2250=18045元 | |
補助對象 | 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家庭及其他經濟情況特殊者。 二、家戶年所得30萬元以下之5足歲大班幼兒。但不包括家戶擁有第3筆以上不動產且其公告現值合計超過650萬元,或年利息所得在10萬元以上者。 三、第1目所稱經濟情況特殊者,指經本局專案核准,屬經濟弱勢且有必要協助之家庭之幼兒(如:身心障礙幼兒、原住民籍幼兒、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等)。 |
補助額度 | 暑假期間每月每名幼兒最高補助3,500元。 |
參、 本案開辦調查結果公告於學校網站及公佈欄等明顯處供家長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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