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中華奧林匹克委員會、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
2.主辦單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3.協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4.承辦單位:台南市拳擊委員會
5.舉辦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0月28日(星期六)至10月30日(星期一)計三天。
6.舉辦地點: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台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327號)
7.參加對象及資格:
(1).須年滿18足歲。
(2).高級中等學校以上畢業,受運動專業訓練,並熟悉運動之教育訓練及
競賽規則且品行端正愛好體育運動之人員。
※報名須檢附講習開課日前一個月內核發之無違反下列規定之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
※請提供112年9月29日至112年10月28日期間內所核發之良民證。
※申請良民證時請勾選「全部期間」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裁判資格之檢定: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6).經本會判處禁賽者,3年內不得參加各級裁判講習會,期滿後得再參加
各級裁判講習會,並經學科及術科測驗及格後,始得辦理證照換發。
8.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2年10月13日PM24:00前,逾期概不受理。
9.報名費用:每人 2,500 元,通過檢定合格領證需另繳交行政管理費1000元。
(含保險費、午餐費、教材講義費、檢定考試費等)
匯款資訊:銀行:(012) 台北富邦中崙分行帳號:82110000245525 戶名:中華民國拳擊協會 許明杰
於線上匯款轉帳,請於備註提供報名者姓名及內容,例如:許小明C裁(即指許小明報名C級裁判講習)
10. (1)經考試合格之裁判核發證照,且必須為中華民國拳擊協會會員。
(2)非會員者請於研習結束後至中華民國拳擊協會官網辦理入會申請。
入會費2000元,常年會費1000元。
(3)若為本會所屬學校團體會員之在學學生(須提供相關在校證明),
無須加入個人會員即可辦理領證,但仍應繳交行政管理費1000元。
11.及格標準:學科、術科皆須滿75分(含)以上,測驗合格者授予裁判證。
授課期間須全程參與,3天共24小時時數,
無法參與全程者,建議不要報名。
12.發證方式:全程參與講習課程者,由協會頒發24小時講習課程結業證明。
考試合格之裁判,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並製作裁判證,
領證可親領或郵寄(領證需繳行政管理費1000元)。
任何問題請洽詢協會:02-87711467 賴專員
官方LINE:@053ZRK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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