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救護技術員初訓 EMT-1 (N)
【上課時間:0800-1700】
【衛生福利部認證】
與高雄市鳳山區大東醫院、高雄市政府消防局共同合作~
第一梯:03月16日、03月17日、03月23日、03月24日、03月30日(六)(日)
第二梯:08月24日、08月25日、08月31日、09月01日、09月07日(六)(日)(開放報名)
第三梯:11月09日、11月10日、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23日(六)(日)(開放報名)(日期變更)
{第三梯原日期11月16日、11月17日、11月23日、11月24日、11月30日(六)(日)}
★第二梯及第三梯次課程通過衛福部核可辦理,故開放報名,
日期時數及費用暫無調整。(1130417公告)
資格:
1.需滿15歲,國中以上畢業,身體健康並意願學習。
2.全程參訓,通過學科及術科測驗皆達75分,方可取得衛生福利部認證,
由大東醫院頒發,【初級救護技術員(EMT-1)[期限3年]】證書。
3.繳交1吋照片2張、身分證正反影本、上傳國中以上學歷證明。
4.酌收課材證照費6500元整。
5.因訓練屬大量操作救護技術之課程,且需搬運承重及久跪,故考量學員參與課程之安全與保護原則,凡有心臟病、高(低)血壓、癲癇、肢體障礙、懷孕、膝蓋剛開刀等相關病史與狀況者,本會不建議參與此訓練課程。
二、報名費用退款須知:申請退費退款,請填妥完整詳細資料,如有資料未填寫完整而導致無法退款,
請自行負責。
三、退費退款日於此課程結束後約20個工作日退匯(作業需時間請耐心等候),請提供郵局之帳戶
(非郵局帳戶將於退款費內扣30元匯款手續費),退款一律採匯款(請確實填寫收款人之收款銀行.分行.戶名.
帳號、繳費日期、末四碼)如缺填將無法完成退款,並將相關資訊E-maill至信箱。
5、課程需全程參訓,未配合學科、術科測驗者,視同「不合格」,將不予退費。
6、學科、術科其一未達及格分數,僅補考一次機會(限當日), 若還是未達標準則不發給證照、不予退費。
7、外出、遲到、早退逾20分鐘以上,該課視同缺課,將不開放入場、且不發給證書、不予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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