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亞太美學發展協會
第一章 總則
第 一 條 本會名稱為中華亞太美學發展協會(以下簡稱本會)。
第 二 條 本會為依法設立、非以營利為目的之公益性社會團體,以推動落實生活美學人文藝術,並結合對美學有其想法與概念之族群,在工作領域之中提升素質及涵養、在工作發展機會和創造經濟能力價值,以美學的研究與教育為基礎,以文化與藝術的經營管理為方法,以提升社會價值和美學品質並推向國際.
第 三 條 本會之任務如下,並依相關法令規定推動及執行:
一.建立符合台灣自然與人文藝術的美學為基礎,推動發展培育專業人才。
二.以具體的生活美學指標,創造生活美學與藝術文化的優質環境。
三.以產官學合作為基礎,建立專業的審美評鑑制度,開發社會的美學意識,提升文化暨觀光產業的美學品質。
四.強化臺灣多元人文美學形象,建立品牌,增進國際聲譽。
五. 推廣臺灣多元族群具備台灣人文藝術之美品牌邁向國際
六. 舉辦各型地方傳統民族文化意象創新與傳承,各式活動以及講座論壇,以傳述物質文化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人文歷史價值.
七.落實國際亞太地區美學教育資源整合智媒體聯盟,與國內外各相關藝術團體,學術團體,建立交流平台.
八.接受政府機關委託辦理美學產業相關職業訓練
九.其他符合本會宗旨依法得辦理之事項.
本會會員及會費分類如下:
一、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二十歲者,具有美學相關教育經歷、從事美學相關專業創作與服務或願為推廣美學相關事務服務者,得由本會會員推薦經理事會通知後申請入會。
入會費新臺幣15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會費1200元。
二、團體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之公私機構或團體,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團體會員,團體會員推派表三人,以行使會員權利。
入會費新臺幣30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會費6000元。
三、榮譽會員:凡對本會有所貢獻之個人或團體,經理事會通過加入本會。
四、贊助會員:凡贊助本會工作之個人或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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