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因路況交通團員集合時間等因素延遲,老師視實際狀況變更拍照行程。
6.搭機搭船請務必攜帶身份證正本或護照、駕照正本,若因未依規定攜帶證件而無法登機時,依「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團費需扣100%。團員將自行負擔所有損失,敬請見諒。
7.依航空公司規定託運行李10公斤腳架請放行李箱(不含攝影器材),超過請自費。
8.請留意觀光法規退團規費
「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第12條
.通知於出發日(不含)前第 41 日以前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5%。
.通知於出發日(不含)前第 31 日至第 40 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10%。
.通知於出發日(不含)前第 21 日至第 30 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20%。
.通知於出發日(不含)前第 2 日至第 20 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30%。
.通知於出發日(不含)前 1 日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 50%。
.通知於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賠償旅遊費用 100%。
活動承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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