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2025 樹谷生活科學館-恐龍島砂坑-化石挖哇樂!
線上預約優惠方案(一大一小只要250元!)
一、活動內容:
1.【恐龍島砂坑挖掘】穿上考古背心,體驗挖掘恐龍、長毛象等古生物化石! (價值109元)
2.【恐龍蛋敲敲樂】敲敲恐龍蛋一組~挖出的小恐龍可帶回家~ (價值109元)
3.【科學館看恐龍】當日一大一小免費入館參觀看恐龍! (門票價值100元)
4.【贈送當月好禮】(二選一)「日本原裝進口-迅猛龍3D模型DIY」或「樹谷農場門票一張」。
限定好禮說明(二選一):
選項一:[迅猛龍3D模型DIY]:(12月、1月限定) 需當日於現場進行模型組裝並填寫「問券」,即可將模型帶回家,出示問券完成畫面再加贈恐龍圖鑑與貼紙! (此模型為體驗套組,市面上無販售!)
選項二:[樹谷農場門票一張]:限當日使用,可折抵一人免費入園(價值60元)。
二、日期時間:【上午10:30場次,活動時間大約一小時】
12月~1月:12/28(六)、12/29(日)、1/4(六)、1/5(六)、1/11(六)、1/12(日)、1/18(六)、1/19(日)、1/25(六)、1/26(日)
加開[過年場次]:初一1/29(三)、初二1/30(四)、初五2/2(日)
三、活動費用:親子同樂價250元 (包含一大一小)
※ 第二位家長當日現場購買科學館門票(60元)入館後,可陪同參與館內活動
※ 適合對象:兩歲以上~國小五年級親子
四、報名與繳費步驟
【步驟一】填寫本線上報名表(網頁最下方)
【步驟二】三日內完成繳費,匯款帳號如下
銀行:008華南銀行台南分行、帳號:6401-001-58620
戶名:聯奇開發股份有限公司樹谷分公司
【步驟三】回覆匯款資料:
完成匯款後請務必填寫[匯款資料線上回覆表],點選網址:https://reurl.cc/YVOp6l (建議)
或將匯款資料寄至活動信箱:treevalley.fun@gmail.com (三日內未收到回信請來電確認)
※ 匯款資料請提供:孩童姓名、活動名稱與日期、匯款帳號後五碼/戶名/匯款日期與金額
1.以上步驟請於三日內完成,逾期未回覆匯款資料將取消正取資格重新對外開放名額,不另行通知。
2.「一人報名兩項以上活動」或「兩位以上報名者」之活動費用,可合併一次匯款。
3.如為活動日《前三日內》報名者,無須匯款,可於活動當日報到時以現金繳費。
五、報到流程:(報到時間:上午場10:15-10:30)
當日於[樹谷生活科學館-售票口]告知[報名孩童姓名](一大一小免費入館),入館後請至[B1探索故事屋服務台]報到,活動準時開始請準時抵達。
※ 砂坑挖掘、敲恐龍蛋、模型組裝,位於本館B1具冷氣設備之室內教室進行,請穿著襪子入場。
【注意事項,敬請詳閱】
※ 每位孩童限兩位家長陪同進入[挖掘教室],無報名之孩童與其他同行家長請勿進入挖掘教室。
※ [樹谷農場門票]限當日使用,可折抵一人免費入園,逾期作廢。家長需另外購票入園(60元)。農場如因大雨或其他因素關閉入園,改贈科學館DIY彩繪鑰匙圈一份。
※ [台灣萬代恐龍組裝模型迅猛龍體驗套組Ver.]與問券皆由「台灣萬代南夢宮Bandai Hobby (TW)」提供。
【退費相關規定,敬請知悉】
1.報名繳費後如欲取消報名者,退費標準:
(1)活動日前,提前7日以上申請取消:可申請退費90%費用(10%為手續費),或申請延期一次。
(2)活動日一周內:無法退費,僅得延期一次。
2.申請延期僅限一次,限半年內使用完畢,逾期視同放棄。
3.台南市政府公告當日停止上班,本館將休館一日,活動全面取消並全額退費。
//本館其他活動資訊//
玩味科學/化石:https://reurl.cc/0EKERk
恐龍童樂會:https://reurl.cc/gZm25L
//樹谷生活科學館-探索故事屋//
客服電話:(06)5894800#2005或2001
活動信箱:treevalley.fun@gmail.com
地址:台南市新市區中心東路12號
開館時間:週二至周日09:00-17:00
《聯奇開發(股)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活動報名系統個人資料蒐集聲明》
當您完成活動報名時,即表示您願意以電子文件之方式行使法律所賦予同意之權利,並具有書面同意之效果。謹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八條第一項之規定,告知以下事項:
一、蒐集目的
本公司為辦理活動報名業務之需,基於活動通知及聯繫使用,必須取得您的個人資料。
二、蒐集之個人資料類別
C001辨識個人者:姓名、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
C011個人描述:性別
三、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
(一) 期間:您同意參加活動之日起,至活動結束後十年為止
(二) 地區:您的個人資料將用於活動主辦單位提供服務之地區
(三) 對象及方式:本公司基於服務之特定目的內,將申請相關資料留存於相關組室,供服務目的內處理利用。
四、依據個資法第3條規定,報名者對個人資料於保存期限內得行使以下權利:1. 查詢或請求閱覽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4.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5. 請求刪除
五、您瞭解此一同意書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館蒐集、處理及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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