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賽類別:
(一) 書法:以現場揮毫比賽方式辦理,日期為113年4月13日(六)上午8時30分於澎湖生活博物館4樓研習教室報到,採事前報名,相關事項詳見比賽須知。
(二)水墨:內徑橫直式,國中組作品大小為35x70公分,高中/職組作品大小為70x136公分,且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三)西畫:油畫作品大小以20號為原則,水彩畫作品大小為四開至對開畫紙。
(四)攝影:12x18吋,黑白、彩色不拘。
(五)平面設計:含漫畫、版畫及多媒材,作品大小為四開至對開,且含底高度不超過5公分。
(六)立體類:工藝、雕塑及多媒材。
二、報名須知:
(一)凡設籍本縣或就讀本縣內國中、高中學生均可參加。
(二)參加比賽類別不限,每類限送一件。
(三)採線上報名,請於113年3月18日(一)上午9時至3月27日(三)下午17時,至報名網址填寫參賽資料,逾期恕不受理。
三、送件須知:
(一)送件日期:113年3月18日(一)至3月27日(三),上班日(周一至周五)之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7時,逾期恕不受理。
(二)送件作品後方註明1.組別2.類別3.報名序號(即查詢序號)。
(三)書法類採現場比賽方式,無須送件。
(四)攝影類除實體參賽作品,請另將參賽作品電子檔,以光碟燒錄方式繳交,並註明「113年新秀獎-參賽類別及送件人姓名」(如:113年新秀獎-國中組攝影類王小明) 。
(五)送件地點:
1.現場繳件: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辦公室。
2.郵寄送件:僅限本縣籍居住外縣市或離島需要郵寄者,請包裝妥當後,寄至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澎湖縣馬公市中華路230號)收,封面請註明「新秀獎參選作品」,以掛號郵戳日期為憑(郵寄另請來電告知寄出時間)。
※詳細比賽規則請閱本比賽簡章。
※作品得獎後將收錄至當年度美術家聯展作品。
※完成線上報名即同意本比賽簡章規範內容。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展演藝術科 承辦人 莊小姐06-9261141 分機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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