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2月16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13年2月講義目錄
1. 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範圍,保單價值準備金是否應該平均分配,最高法院判決稱屬於剩餘財產應分。
2. 車禍導致罹有創傷後症候群憂鬱症等,高院囑託彰基鑑定兩者有無因果關係,持續性憂鬱症等與車禍有因果應理賠。
3. 保障年薪十四個月勞條約定爭議,勞工稱退休金少發地院判公司敗,公司上訴擔心擴散接受方案撤回。
4. 勞工主張公司以多報少主動終止契約,地院公司勝勞工上訴再敗追失業給付,行政指導錯誤勞資受害各讓一步解決。
5. 清潔人員離職後要求給付資遣費等,法官直接依大法官釋字第740解釋,兩造間應為承攬關係而非僱傭關係。
6. 課後照顧班教師申請職災傷病給付,勞保局認無工作事實取消全部資格,疫情停課僱傭關係存在取消不合法。
7. 897號裁定法律爭議已有統一見解,執行行為應公平合理符合比例原則,三審將原裁定廢棄由高院更為裁定。
8. 公司遭認未給勞工職災留停遭罰,依新職保立法意旨勞工未提資料,高高行判決訴願決定原處分撤銷。
9. 確認申請人與相對人保險契約存在爭議,身心科就診後遭認定帶病投保解除契約,告知事項無對應問項不負告知義務評議。
10.道路交通事故依法取得資料進行專業處理,簽下書面委任書申請新職保通勤傷病給付,再申請職業災害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等實例。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
日期:113年2月16日(星期五)時間:9時~16時
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亞洲廣場大樓)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
※大綱詳: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
網址:https://tilu.org/→課程資訊→讀書會
費用:季繳4200元、單次1600元 (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註:請自備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環保杯 (不提供紙杯、筷子)。
◎113年台北班時間地點:
02/16、03/15、04/12、05/10、06/14、07/12、08/09、09/13、10/11、11/08、12/13 (保險工會)
◎113年台中班時間地點:
02/23、03/22、04/19、05/17、06/21、07/19、08/16、09/20、10/18、11/15、12/20 (中華電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