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全民運動會新竹縣定向越野代表隊選拔賽
一、依據:新竹縣參加113年全民運動會選拔(遴選)總則辦理。
二、指導單位:新竹縣政府,新竹縣教育局,新竹縣議會,新竹縣體育會
三、主辦單位:新竹縣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竹北市公所,竹北市代表會,財團法人法律扶基金會新竹分會,救國團竹東鎮團委會,竹風山水工作室,竹東協天宮文教推廣委員會,新竹縣喜田文教運動協會。
五、選拔時間:113年03月31日(星期日)。
六、選拔地點:新竹縣體育場。
七、報名資格:(需符合113年全民運動會競賽規程規定)
(一)戶籍規定:應於其代表參賽單位之行政區域內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者,其設籍期間計算以全民會註冊截止日(即中華民國110 年 7 月 5 日以前設籍者)為準。。
(二)年齡規定:選手年齡依國際規格或技術手冊之年齡規定,須年滿十四歲以上(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含】以前出生者),未滿18歲之選手,應取得監護人之同意。
(三)報名全民會第一類競賽種類之選手,報名時應具備中華運動禁藥防制基金會線上
學習平台 (https://elearning.ctada.org.tw) 之測驗學習平台(https://elearning.ctada.org.tw/tc_0.aspx)學習通過證明方可報名。
教練證需在有效期間內方可報名
八、報名辦法:符合報名資格者,報名時,選擇【男子組】或【女子組】之組別參賽。
(一)報名費用:符合資格者免報名費。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03月24日截止,以送達為準。
(三)請至BeClass 線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並於報名上明顯處註明「本人同意所提個人資料作為大會辦理本賽事使用。」
(四)本次比賽不接受現場報名,請各組選手提早報名。
(五)相關報名事宜有疑問,請聯絡:賴教練0939-211005.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九、選拔方式:
(一) 選拔形式:順點賽一場。
(二) 出發方式:採間隔出發,個人之出發時間將於2號公告。
(三) 比賽限制時間:將於2號公告說明。競賽選手一旦超過比賽限制時間,成績不列入排名。
(四) 比賽地圖:地圖繪製者、地圖尺寸將於2號公告說明。繪圖規範為ISSprOM2019。
(五) 報到時請選手攜帶身分證及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之影本或電子檔,供本會查驗身份,成功核對身分領取「電子指卡」。賽後於成績組回收「本會電子指卡」。
※凡患有心臟病、糖尿病病、氣喘等,不適合激烈運動者,請勿報名參加。
十、選拔時間:
10:00-10:30 選手報到與熱身時間(領取電子指卡)
10:31- 第一位選手出發
12:31- 選手關門時間
13:00- 成績公告(選手申訴時間)
13:30- 最終成績公告
十、選拔制度:將於2號公告說明。
十一、選拔用指卡:使用SportIdent電子計時系統,若有調整,將於最新公告發佈。
十二、選拔賽注意事項:
(一)近2年曾獲得世界定向越野錦標賽、亞洲定向越野錦標賽國家隊之選手,以徵召方式入選新竹縣定向越野代表隊。
(二)選拔賽之成績,男子組、女子組各取最優前5名,備取3名。
十三、選手、教練遴選方式:
(一)選手名額:正選男、女各5名,備取男、女各3名。
(二)教練:依據「113年全民運動會新竹縣代表隊教練遴選原則」辦理。
(三)管理:由委員會提名管理人員名單男女各1名,並經由選拔會議討論決議。
十四、選拔及審查會議:比賽結束後45分鐘進行於新竹縣體育場辦理。
十五、抗議及申訴:
(一)有關競賽爭議申訴案件,應依據各競賽種類國際規則及相關規定辦理;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得先以口頭提出申訴,並於公告成績後 30 分鐘內,提出書面申訴,未依規定時間內提出者,不予受理。書面申訴應由該代表隊領隊或教練簽名或蓋章,向該競賽種類之裁判長或審判委員(技術委員)正式提出。
(二)任何申訴均應繳交保證金新臺幣 5,000 元,如經裁定其申訴理由未成立時,得沒收其保證金。
十六、不配合集訓選手之懲處規定:若入選代表隊之選手無故缺席集訓,由委員會提報體育會,經本縣全民運動會輔導委員會審議後,得視情況發函請選手繳回一部或全部之集訓費用,如情節重大者,併同取消代表本縣參與 113 年全民運動會比賽資格。
十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氣候:比賽期間,如遇下雨,比賽仍照常舉行。但有雷擊之可能與暴雨之發生,比賽將由裁判長決定是否暫停或者延期舉行。
(二)保險:本會將辦理100萬元公共意外責任險。參加人員請慎重考量自我健康狀況,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病歷者請勿參加,否則活動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參與人員應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並拋棄法律抗辯權。
※主辦單位投保之「公共意外責任險」只承擔責任內所致之意外傷害理賠,如有考量保險保障範圍之不足,請自行加保其他有效之個人保險。
(三)選手禁制區:以『紅串繩』區隔,即為選手禁制區,選手禁止進入,違反規定者,取消排名資格(DQ)。比賽當天請所有選手於規定時間內報到,選手及其教練不得恣意進入賽區勘查場地或干擾比賽。
(四)請選手自備飲水。響應環保,請各隊於當日比賽場次結束、離開場地前將週遭環境整理乾淨,並做好確實分類。
(五)本會有權將此活動之錄影、相片及成績等,公告、展出、登錄於網站與刊物上,參賽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相關宣傳與播放活動。
(六)賽事資訊將有二號公告。
(八)如有未盡事宜,將於比賽現場之出發區公告。
(九)如有任何更新資訊將於臉書粉絲專業公告
FB:新竹縣體育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HsinChu Orienteering
十八、本實施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由本會修正後公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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