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務必完整閱讀簡章內容後,確認符合課程招生條件再報名,並依報名資訊提供資料。
※本課程不包含「個案管理人員初階訓練-案例實作6小時」。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或113年03月01日(五)下午15:00止
南投縣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
個案管理人員初階訓練報名簡章
主辦單位:南投縣政府
證明文件最後繳交日為113年03月03日(日)下午1:00止
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南投縣左岸成長學苑關懷協會
辦理日期:113年03月06日(三)、113年03月07日(四)、113年03月08日(五),計三天,共20小時。
辦理地點:南投市文昌街47巷7號2樓
報名費用:免費
報名人數:將依順位錄取,人數至少15人、上限30人(額滿為止)
報名日期:即日起至額滿為止或113年03月01日(三)下午15:00止
報名資料:因審核資料有時間性,請務必上傳清晰的相關資料。
1.長照相關工作經驗證明(需含在職證明)
2.長照共同培訓課程(Level1)結業證明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專業證照(如社工師、護理師)
參訓對象及資格
一、參訓對象:須同時符合下列二款條件始符合參訓資格。
(一)須符合衛生福利部公告之A單位個案管理員資格之一者:
1.具一年以上長期照顧服務(以下簡稱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2)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具二年以上長照服務相關工作經驗者:
(1)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或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2)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3.具三年以上相關長照服務工作經驗:
(1)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2)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科系畢業者。
(3)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
4.衛生福利部108年6月12日衛部顧字第1081961480號函修正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計畫行政作業須知公告前已任職於本府補助、委託或特約之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且完成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案管理人員認證之個案管理人員。
(二)長照服務工作經驗認定參考,依據衛生福利部109年4月14日衛部顧字第1090109633號函及111年6月16日衛部顧字第1111961385號函辦理。
(三)須已領有第一階段之長照共同培訓課程-(18小時)研習證明。
二、錄取順序:將依順位錄取,人數至少15人、上限30人(額滿為止)。
(一)本縣A單位現職之A個管員。
(二)本縣A單位之儲備A個管員。
(三)外縣市現職A個管員(需出具相關工作證明)。
(四)不分縣市,符合個案管理員資格之一者。
課程表:
113年03月06日(三)
時間 | 課程主題 | 講師 |
08:20-08:50 | 前測、簽到 | |
09:00-12:00 | 長照2.0政策與給付及支付基準介紹 | 南投縣衛生局 林燕君 照顧管理督導 |
12:00-13:00 | 中午休息、簽退、簽到 |
|
13:00-16:00 | 專業整合與資源連結 | 南投縣衛生局 胡碧純 照顧管理督導 |
16:00-16:10 | 休息 |
|
16:10-17:10 | 長照相關資訊系統及實務操作 | 南投縣衛生局 胡碧純 照顧管理督導 |
17:10 | 簽退 |
|
113年03月07日(四)
時間 | 課程主題 | 講師 |
08:10-08:30 | 簽到 | |
08:30-10:30 | 倫理議題 | 國立暨南大學 陳瑛治 副教授 |
10:40-12:00 | 家庭照顧與高負荷家庭處理 | 國立暨南大學 陳瑛治 副教授 |
12:00-13:00 | 中午休息、簽退、簽到 |
|
13:00-13:40 | 家庭照顧與高負荷家庭處理 | 國立暨南大學 陳瑛治 副教授 |
13:40-14:10 | 休息 |
|
14:10-15:10 |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管人員的角色功能與職掌 | 弘光科技大學 林佳靜 教授 |
15:10-17:10 | 失能身心障礙者需求與資源運用 | 林佳靜弘光科技大學 林佳靜 教授 |
17:10 | 簽退 |
|
113年03月08日(五)
時間 | 課程主題 | 講師 |
08:30-09:00 | 簽到 | |
09:00-12:00 | 個案管理與服務品質 | 南投縣衛生局 鄧妙屏 照顧管理督導 |
12:00-13:00 | 中午休息、簽退、簽到 |
|
13:00-16:00 | 實務案例分享與演練 | 南投縣衛生局 林燕君 照顧管理督導 |
16:00 | 簽退、後測、滿意度調查 | 社團法人南投縣左岸成長學苑關懷協會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
備註:
1.學員每日上課前請親自簽到,如未簽到或請他人代簽視為曠課;嚴禁由他人冒名頂替上課,違者除通知服務之會員單位外,並註銷結業紀錄,缺任何一堂課程則視為放棄。
員單位外,並註銷結業紀錄,缺任何一堂課程則視為放棄。
2.參加本課程結束後,立即進行課後測驗,筆試及格後頒發研習時數證明:
(1)測驗時間:60分鐘
(2)筆試相關規定:
A.應自備黑筆或藍筆,禁止使用紅筆、鉛筆、螢光筆書寫。
B.準備應考人應憑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建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以下簡稱身分證件)應試,以備監場人員核對。
C.考試中將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等隨身攜帶物品,應置於講台前或講台後。
D.其他未盡事宜,依據考選部試場規則。
(3)測驗結果:70分及格,不及格者得再補考一次。
證明文件最後繳交日為113年03月03日(日)下午1:00止
※證明文件請於報名時一同上傳,或email至 good2220480@gmail.com,錄取後本會承辦人員將於email寄送上課錄取通知。
聯絡方式
聯絡時間:週一至週五 08:30~12︰00;13︰00~17:30
連絡電話:049-2220480、2245485 陳小姐
email:good2220480@gmail.com
注意事項
一、為維護課程品質,請學員務必準時報到,遲到或早退超過10分鐘或冒名頂替者,期結業證書不予已發放、認定。
二、學員每半日需簽到、簽退一次,若未簽到或簽退不予以計算該堂上課次數
三、本課程未包含案例實作6小時,外縣市學員請自行詢問所屬縣市相關單位案例實作辦理方式,本縣市未開放外縣市參與案例實作。
課前須知
一、本課程為執行受訓對象身分確認,報名資料經承辦人員進行初審作業,初審資歷若不符合者不得參訓。
二、完成報名的學員請耐心等候承辦單位審核,若需補繳資料者,承辦人於收件後會依學員報名資訊填寫聯絡資料主動聯繫。
三、若目前任職A個管但未取得正式證者,請提供照管中心核發臨時認證及登錄公文電子檔或提供在職證明並需註明工作內容之電子檔。
四、課前須知(含交通訊息、報到編號),將於開課前三日寄發電子郵件通知,請學員屆時務必確認。
五、主辦單位保有開課或更動講師、課程順序之權利,如有變動將寄發電子郵件通知。
六、為維護課程品質及訓練規定,請學員自行斟酌課程當天是否能夠全程參加,遲到、早退或冒名頂替者,該次訓練不予認定。
七、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會場內禁止照相、錄影、錄音。
八、為維護學員權益,會場內謝絕一切旁聽(含嬰幼兒)。
九、參加學員全程請務必隨身攜帶證件備查,以防冒名頂替。
十、如遇天災(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則另行通知擇期舉行。
十一、為珍惜資源,如報名後無法參加,請自行取消報名。
十二、請自備環保杯,現場不提供紙杯。
十三、本次課程提供中餐,請自備餐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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