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參加113年全民運動會定向越野選拔辦法
一、依據:新北市參加113年全民運動會選拔(遴選)總則辦理
二、主辦單位: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三、承辦單位:新北市體育總會定向越野委員會
四、協辦單位:愛台灣定向越野俱樂部
五、選拔日期:113年3月2日(星期六),下午14:00~16:00,3000公尺跑步及百米定向
113年3月10日(星期日),上午10:00~12:00,公園順點賽
六、選拔地點:新北大都會公園(臨近三重區水漾路1段)
新莊田徑場(新莊區中華路及和興街)
七、參賽資格:
(一)戶籍規定:新北市民設籍連續滿三年以上者,其設籍期間計算以全民運動會註冊始日(即110年7月5日以前設籍者)為準。選手參加選拔報名時須檢附個人戶籍謄本(正本,限比賽前一個月內申請者,記事欄不得省略)。
(二)參賽年齡:不分年齡,凡未滿 20 歲之選手,應取得其監護人之同意,並配合大會報名時須提繳個人資料授權同意書之法定代理人簽名,同意參賽。
八、報名需繳交資料:
(一)報名表。
(二)新式戶口名簿影本或三個月內戶籍謄本(記事欄不得省略),可於入選確定後再繳交。
(三)大頭照片電子檔。
九、報名注意事項:
(一)每位選手限報名同種類一個參賽單位,不得跨隊報名;倘有重複報名時,以第一場出賽單位且有實際下場者為代表參賽單位,不得異議。
(二)每位選手限報名男、女菁英組其中一個組別,若有超過者於賽前審查時列為棄權,並不得異議。
(三)凡被全民運動會判處停止比賽權尚未恢復者不得報名參賽(含領隊、教練、管理、選手)。
十、報名辦法:
(一)採網路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75e65d7373b7c6fb,自即日起至 113 年 2 月 29 日(星期四)下午 17 時止,逾期或附件不齊恕不予受理。
(二)聯絡人林士斌,連絡電話:0927-313-175,電子信箱: frank7562a@yahoo.com.tw,
地址: 台北市北投區翠嶺路12號。
十一、選拔辦法:
(一)選拔方式:1.3000公尺跑步2.百米定向3.公園賽,全部賽程正確完成,依使用時間最短者
為優勝,依此類推。
(二)項目:徒步定向
(三)制度及規則:國際定向越野總會(IOF) 競賽規則。
(四)選拔人數:正取男、女各5 名,備取男、女各 1 名。
(五)比賽服裝:不限
(六)分組抽籤:報名後按全國排名排定出發序,若無全國排名者,由大會依電腦自動排序出發。
(七)名次/成績判定:出發後限時30分鐘,全部完賽,依使用時間排序。
(八)職員由選拔委員會聘任之。教練應具備定向越野 C級以上教練證。
(九)選拔委員會名單:林士斌(召集人)、卓裕國、許永昌、江衍皇、徐群逸。
十二、申訴:依據新北市參加 113 年全民運動會選拔(遴選)總則辦理。
(一)有關競賽上所發生之所有問題,各單位應於成績公告後30 分鐘內,以書面由領隊或指導教練簽章,並繳交保證金5,000元,向大會提出,申訴成立時保證金退還,否則由大會沒收。
(二)申訴以大會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
十三、注意事項:
(一)若因天候因素或其他特殊狀況影響,經承辦單位函報體育局核定後,得更改比賽日期、賽制與賽程,各隊不得異議。
(二)請各隊選手依據賽程表,隨時注意比賽時間準時出賽,並攜帶相關證件備查。
(三)比賽期間如有發生疑議或糾紛等事情時,請通報大會處理。
(四)不配合集訓選手之懲處規定:一律參加賽前集訓,無故未參加者將取消代表隊資格(依序遞補)。
十四、承辦單位選拔完成所提之教練、選手名單,仍須提報新北市選拔委員會審議,由新北市選拔委員會審議決定最後可以參加全民運之選手名單。
十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修正後公布實施。
近期熱門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