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日期:
113/03/04(一)~03/29(五)中午12:00前,逾時不候。
二、申請資格:
(一)證書或成績單取得時間:
高一學生→112年8月1日起至今;高二學生→111年8月1日起至今;
高三學生→110年8月1日起至今;
(二)同一級檢定或同一張證書或同一張成績單未申請過者,每人限申請一次。
*將會執行核對,請同學務必確認此證書未申請過。
三、申請辦法及檢附文件:
(一)112/03/04(一)~03/29(五)中午12:00前
至學校首頁-->學生園地-->外語檢定獎勵申請
(二)自行列印網路填報的申請表,並於表末簽名。
(填完"送出"後,直接滑鼠右鍵列印報名表畫面,並"沒有"列印鈕!!黑白雙面列印)
★(事關自身權益,簽名繳出前務必檢查填表正確性,以示負責。若填表錯誤造成匯款失敗,需自付匯款手續費,並喪失本次申請權利)★
(三)03/29(五)中午12:30前繳交申請者本人帳戶影本(不可使用家長的帳戶)、申請表及證書正本(驗畢歸還)及證書影本(影本上請註明班級、座號、學號、姓名)至教務處,逾期不候。
★(為因應檢定證書具時效性之現況,若無證書,能以成績單正本(驗畢歸還)及成績單影本(影本上請註明班級、座號、學號、姓名)取代證書正本及證書影本)★
(四)繳交後,由教務處實研組審核,審核結果另行公告。
四、其他注意事項:
(一)僅接受申請者本人帳戶,無帳戶者請於申請截止前自行前往銀行開戶,並提供受
理單位申請者帳戶資料。
(二)所提供帳戶若非台灣銀行帳戶,將於獎勵金匯入帳戶時,自動扣取手續費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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