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 據:依據桃園市政府113.02.19桃教小字第1130013228號函辦理
二、實施時間:週一至週五上課日放學後至17:30。(不含週六學校活動日)
三、起始日期: 113/8/30(五)~結業式前一日止(初步預估,之後略調)
四、活動內容:依市府規定以指導學生家庭作業寫作(課照班會註明學生未完成之作業,回家後仍需請家長協助完成)及生活照顧為主,空閒時間則安排體能或藝能活動、視聽欣賞、閱讀活動等,但不進行補救教學或複習課業。
五、參加對象:一至六年級有意願報名之學生。
六、報名方式:採用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系統會自動E-MAIL【報名成功信函】。
第一階段:113年度低收入戶、身(學)障、原住民、經校內審核經濟弱勢之學生。
第二階段:非上述身分之自費學生。
七、編班原則:
▶️班級人數:一班25人為限,如有身(學)障生,得酌減人數(於前期期末課照班會議討論),惟班級人數不得少於20人(經會議討論後,得15~20人成班)。
▶️編班組成:同年班學生組合分配在同一教室;如不足編班人數,得以同年段學生分配。按月視情況調整編班組成,如無法調整滿足編班人數即減班。
▶️補助學生:具低收入戶、身(學)障、原住民、其他經濟弱勢身分學生,得優先編班。
▶️自費學生:依線上報名系統先後順序編入課照班分配年級、班別,該課照班錄取滿25人或達酌減人數,超過之學生即列為備取。
▶️完成編班後即公布錄取學生暨分班名冊;如有學生退出,註冊組會主動通知候補。
▶️學生錄取後如要退出,須於開課三日內提出,否則仍依照辦法收取當月鐘點費用。
八、申請補助:已填具【上學期學生就學補助申請表】,並繳交相關證明文件。
補助項目 | 身 份 別 | 證 明 文 件 |
鐘點費全免 | 低收入戶 | 當年度低收入戶證明(當年市政府區公所核發) |
鐘點費全免 | 身(學)障 | 學生有效期內身心障礙手冊或鑑輔證明文件 |
鐘點費全免 | 原住民 | 戶口名簿上需註記學生原住民身份 |
鐘點費依文補助 | 經濟弱勢 | 當年度社政機關發核發之證明、導師實訪資料 |
九、班級師資:依據相關規定聘請合格輔導教師。
十、收費方式:依照上課日數,鐘點費每小時每生25元。概算金額如下:
年級/方式 | 第一期(8~10月) | 第二期(11月~隔年1月) |
一、二年級 | 4630元 | 5866元 |
三、四年級 | 3426元 | 4307元 |
五、六年級 | 2789元 | 五年級3457元/六年級3357元(不含畢旅) |
1. 於報名資訊為預估金額,按照兩期收費。依規定當月中途加入以月為單位收費。
2. 退費原則:因課後照顧班規劃始於報名人數確認開班數,即安排師資,中途退出恐影響課後照顧班師生權益。依照相關規定:中途退出,當月鐘點費不予退費,報名前務必審慎思考。
十一、注意事項:
1.課後照顧班之學生應遵守校內相關規範,聽從老師的指導,違規者記點並通知家長。
2.非路隊學生,請家長於課照班放學時間下午5:30接回,若一週逾時2次或累計達1小時,予以記點。
3.如需提前接孩子離校,請家長事先在學校網站首頁/課照班說明網下載離校QR碼;家長持【離校QR碼】至學校警衛室掃描通知課照班教室。未經離校通知系統,逕自離校,予以記點。
4.違反上述說明,一學期記點累計達3次,請家長到校了解學生在課照班之狀況、家長逾時接回等原因;後續孩子言行未改善或家長持續逾時接回,造成其他課照班師生權益受損,予以退班。如為自費參加,按日退回相關剩餘費用。
5.一般自費學生或部分補助學生參加前期課後照顧班,仍有欠款未繳清,即喪失下期報名參加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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