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永和區秀朗國小113學年度第一學期小一新生課後照顧班實施辦法
壹、辦理依據:依據本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貳、實施對象:本校一年級新生,由家長決定自由參加。
參、實施日期:自113年9月2日【星期一】起至114年1月16日【星期四】止。(以教育部公告日期為主)
肆、上課時段:
年級 | 課後照顧班上課時間 | 天數 | 預估學費 | 備 註 |
一年級 新生 | A班:週一、三、四、五12:00至16:00 | 83天 | 9020元 | (1)9/2(一)開課。 (2)9/17(二)中秋節放假一天。 (3)10/10(四)雙十節放假一天。 (4)1/1(三)元旦放假一天。 (5)1/16(四)課後班課程最後一天。 (6)1/17(五)休業式,課後班不上課。 |
B班:週一、三、四、五12:00至18:30 週二16:10至18:30 | 104天 | 17453元 |
伍、上課方式:
1.以完成回家功課為主,依規定不做學科課業輔導及超前進度之教學活動。
2.為豐富課程內容,由班級指導老師視學生需要設計安排相關才藝課程、體能遊戲之教學活動。
陸、注意事項:
1.依據新北市政府規定:相關費用由家長自行負擔,唯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原住民學生,得免費參加本服務。(請於8/2前繳交相關資料,超過補助期限後報名參加者需自費)
※第四類情況特殊學生:申請者需同時具備下列a和b兩條件,經教育局審核通過後將依據補助金額比例再收取不足學費。(請親洽班級導師討論並申請)弱勢兒少補助身分為具經濟弱勢及教養弱勢之資格。
a.經濟弱勢: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收入低於60萬元(請至國稅局開立112年所得稅(全戶)證明文件)。
b.教養弱勢:單親、失親、隔代教養、新住民子女、父母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請繳交戶籍謄本影本或手冊影本)
2.參加課後班期間,可於部分時段參與其他社團或補習等活動,但該時段不得申請退費,欲報名者,詳填下列調查表,為了便於進行編班作業,逾時報名者將會列為候補來計算。
3.報名結束後,若參加人數未達開班標準【滿15人開班】,得以不同年級混合編班或不予開班。
4.參加課後照顧班之學生,午餐可自理或自費參加學校營養午餐,費用另計。(由學務處午餐祕書辦理)
5.學期中間中途退出,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6.開課前發開課通知單告知班級及教室,如遇課程或教室編排調整變動時,將另行通知。
7.參加課程應遵守校規及教師指導,如違反校規屢勸不聽影響該班班級秩序或學生安全者,得請家長到校參與會議或予以退班,以維護其他學生受教品質,請審慎考慮再報名!
柒、請於7/29(星期一)前填寫線上表單。如有疑問,可於上班時間10:30-18:00電洽(02)2942-0451分機5109課後班楊老師或加官方LINE詢問縮短等候時間喔!
l 紙本繳交時間:5/11(六)新生報到日起至6/28(五)12:00前繳交至教務處。
l 線上報名時間:5/8(三)9:00起至7/29(一)17:00止。
l 紙本報名將於7月第一週於秀朗官網上張貼報名成功名單。
l 線上報名將於8月第一週張貼成功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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