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3年度「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
課程簡章
一、 依據:
(一)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新店區)服務計畫辦理。
(二)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人員遴用及培訓準則第7條第3項「就業服務員應於初次進用後一年內完成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相關專業訓練36小時以上,成績及格取得結訓證明,使得繼續提供服務」。
二、 目的:
加強新任就業服務員之專業知能與實務技巧,進而提升整體職業重建團隊效能,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更佳之服務品質。
三、 主辦單位: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新店區)
四、 辦理日期:
8/27(二)、8/30(五)、9/2(一)、9/4(三)、9/11(三)及9/12(四)共6日。
五、 上課地點:
新北市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中心(新店區),大會議室。
(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三段219號3樓,近捷運大坪林站5號出口)
六、 報名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7/1(一)10:00起至7/12(星期五)14:00止。
(二)完成線上報名後,請於報名時間內寄送「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明」、在職證明或相關佐證資料至承辦人信箱。
(三)隨班附讀者,須加附隨班附讀補課申請表(簡章附件二)。
(四)未完成報名者不予受理。
七、 錄取人數及錄訓審查:
(一)錄取人數:以20人為原則,另每堂課開放5名補課名額。
(二)審查公告:報名截止後,本中心依下列錄訓標準進行審查,並於7/26(五)17:30前以email回覆。
(三)錄訓順序:
1. 初次進用未滿1年,尚未參加或未全部完成「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之本市現職就業服務員。
2. 初次進用未滿1年,尚未參加或尚未全部完成「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於臺北市、基隆市、宜蘭縣、花蓮縣、金門縣及連江縣(馬祖)等縣市服務之現職就業服務員。
3. 尚未參加或尚未全部完成「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為前項縣市外之現職就業服務員。其他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或與職業重建相關之勞政、社政、衛政及教育單位等人員,經主辦單位同意參訓者。
(四)同一錄訓順序之排序準則:
1. 本市支持性及庇護性現職就業服務員為優先。
2. 同一服務單位錄取至多2名為原則。
3. 主辦單位依職務需求指派之人員不受上述順序限制。
八、 結訓標準及證書發給方式:
(一)本次課程時數規劃為36小時,且學習成績均達70分以上,始核發結訓證書,結訓證書上將詳細註明課程科目及時數。
(二)受訓學員如完成部份時數之訓練課程,則由主辦單位發給修課時數證明,並註明已完成之課程科目及時數,和未完成之課程科目及時數。
九、 上課注意事項
(一)學員務必留意每堂上課日期及時間,午餐請自理。
(二)因每堂上課時間遲到超過15分鐘則以曠課論,故請務必留意交通往返安全及個人生活作息之時間調整。
(三)每堂課皆須親自簽到、簽退,不得代簽,並請記下簽到編號。
(四)若學員報名後無法上課,須於課程前1日,填妥附件三請假單,以E-mail方式向承辦人請假。
(五)上課日期或地址如有更動,將寄信通知。
十、 如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詢問,聯繫資訊如下:
承辦人:黃筱惠、雷冠穎
電話:(02)8914-5572分機217、206
E-mail:2016047@ms.syinlu.org.tw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113年度「就業服務員36小時專業訓練」
課程表
日期 | 時間 | 課程名稱 | 時數 | 講師 |
8/27(二) | 09:30~16:30 | 職業重建概論 | 6 | 黃慶鑽 財團法人心路社會福利基金會台北就業服務中心前主任 |
8/30(五) | 13:30~15:30 | 職業重建相關法規及計畫介紹 | 2 | 黃榆絜 【麻煩說人話-黃榆絜的勞動法小教室】 創辦人 |
15:30~17:30 | 勞動市場現況分析 | 2 | ||
9/02(一) | 09:30~12:30 | 身心障礙者之特質與就業特性 | 3 | 蔡惢珍 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副執行長 |
13:30~15:30 | 職業輔導評量概念及報告的運用 | 2 | ||
9/04(三) | 09:30~12:30 | 服務對象之情緒與行為管理 | 3 | 王若旆 財團法人育成社會福利基金會諮商心理師 |
13:30~17:30 | 就業諮商實務 | 4 | ||
9/11(三) | 09:30~12:30 | 就業服務紀錄撰寫 | 3 | 陳雅雯 財團法人喜憨兒社會福利基金會職業重建組組長 |
13:30~17:30 | 評估與服務計畫的撰寫 | 4 | ||
9/12(四) | 09:30~12:30 | 就業開拓與雇主諮詢 | 3 | 簡明山 簡明山社工師事務所 執行長 |
13:30~17:30 | 工作分析與職務再設計之應用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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