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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
一、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二、主辦單位:淡水馬偕紀念醫院-失智症共同照護中心。
三、課程對象:
(一) 服務於委辦居服特約單位,持有長照小卡之照服員。
(二) 持有長照小卡,且具實際照顧經驗者。
(三) 服務失智症個案並持有長照小卡者。
(四) 辦理失智服務據點服務項目之人員。
備註:上述人員,除第四點者外,自112年1月1日起,應於開課前符合以下條件,始能採認積分:
四、時間地點:請依下表報到時間及上課地點進行報到及參訓。
日期 | 時間 | 教室 |
113年6月5日星期三 | 8:30報到 09:00-16:00 | 綜研大樓二樓第一講堂 |
113年6月6日星期四 | 8:00報到 08:30-17:30 | |
113年6月7日星期五 | 8:00報到 08:30-15:30 |
六、招生人數:50名,候補10名。
七、報名方式 : 課程全程免費,請報名後務必參與或提前來電取消報名,以免影響他人權益。
八、報名期間:113年5月18日(星期六)上午10時起開放報名,額滿即止。
九、教育積分: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十、報名費用:全免。
十一、聯絡窗口: 0963-653715 徐個案管理師。
十二、注意事項:
(一)網路報名需【上傳效期內長照小卡】照片,上傳非長照小卡照片者,視同放棄報名,由候補人員遞補參訓。
(二)課程全程免費,請報名後務必參與或提前來電取消報名,以免影響他人權益。
(三)本次參訓提供電子證書,請於報名時留下有效電子信箱以利後續證書發送事宜。
(四)課程不供餐,場內禁止飲食。
(五)若您於參訓期間出現發高燒38度以上或呼吸道症狀者,請來電告知並請勿出席,參訓期間若有以上症狀請隨即通知本中心工作人員提供您醫療相關協助。
(六)候補者若未接到來電即表示課程未出缺。
(七)當天不提供紙本講義,預計5/29前Email寄送雲端下載連結。
※本活動由衛生福利部補助淡水馬偕紀念醫院-失智症共同照護中心辦理,經費由衛生福利部長照基金獎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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