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11年6月21日字社家幼字第1110660635號函發布之「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訓練實施計畫」
二、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承辦單位: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推廣教育中心(以下簡稱本中心)
四、授課時數:270小時(非學分班)
五、上課地點: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校本部(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六、報名資格:已成年(以開訓日計算)之本國國民,具專科以上學歷且符合《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條規定之各類專業人員者。
七、報名及繳交資料(請詳閱以下報名資訊)
(一)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3年8月5日(一)中午12時前完成網路線上報名。
(二)填妥網路報名資料後,請您於報名之5日內,上傳「①身分證(正面、反面);②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③托育人員技術士證(正面);④其他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證明(若無相關資料則無需上傳);⑤現職機構在職證明(報名錄取順序為5、6,不需檢附在職證明)」至報名系統,資料不全者將不接受報名。
(三)報名後如不參訓,請務必主動聯繫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822-7101分機2811或E-mail:[email protected] 取消參訓,以便釋出名額供其他人參與。
八、報名錄取優先順序如下:
1.設籍地址為臺北市,現任職於臺北市立案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
2.設籍地址為臺北市,現任職於臺北市立案幼兒園、早期療育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從事兒童教育保育之專業人員。
3.設籍地址為外縣市,現任職於臺北市立案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
4.設籍地址為外縣市,現任職於臺北市立案幼兒園、早期療育機構、兒童及少年安置及教養機構,從事兒童教育保育之專業人員。
5.設籍地址為臺北市,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條規定之各類專業人員者。
6.設籍地址為外縣市,具《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2條規定之各類專業人員者。
九、繳費方式:本中心預計於113/8/28(三)下午6時前統一使用本中心官網「最新消息」公告及手機簡訊通知錄取,並會E-mail繳費單,請於3天內完成繳費。
十、課程費用:新臺幣16,000元(本班為委辦專班,不適用本校推廣教育中心任何優惠辦法)
十一、上課時間:113年9月7日(六)起~至114年3月29日(六),每週六、日,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1時至下午4時,必要時得延長之(異動上課時間另行公告)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 2 條
***內容無法全部呈現,請參閱檔案下載處之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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