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5月15日,相關建設機械相關公/協會與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經濟部、農業部、交通部參與「釐清建築機械設備放置場地之需求與法令限制一案」會議結論如下。
由於4月30日前業者所填報之調查表只有150家左右,樣本基數過少,未達統合調查研議基準,故另啟調查至113年6月25日,請各位業者踴躍協助登填調查表,唯有讓中央了解產業需求才能進一步推行條例。
★登填調查表注意事項如下:
1.業者有兩塊以上用地於不同縣市區,請分次填報。
2.業者有兩塊以上用地,分別為自有地、租賃地,請分次填報。
例:業者有兩塊在同縣市區、同為自有地且用地區分相同者可合併填報。
★如有任何填報疑問或【使用分區】、【用地類別】不清楚處,請洽會務人員。
★以上填報資訊僅提供內政部國土署資料蒐集用,絕不外流,敬請放心並踴躍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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