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長期照顧精神病人長期照顧培訓課程』
【主辦單位】中華民國復能協會
【協辦單位】天心物理治療所
【課程簡介】
適合對象:照顧服務員、據點工作人員、社會工作人員
本課程依衛生福利部112年度「精神病人長期照顧示範計畫」辦理。
因應精神醫療技術進步,國人平均餘命持續增加,精神病人亦面臨老化長期照顧課題,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3條第1款定義之長期照顧服務適用對象,係指身心失能持續已達或預期達六個月以上者,故應涵蓋符合上述條件之精神疾病失能者。又查,「長期照顧十年計畫2.0」(以下稱長照2.0)服務對象含括49歲以下失能之身心障礙者,「精神病人」亦在服務對象範圍,爰精神疾病失能者亦得依「長期照顧服務法」第8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於申請服務後,由照管中心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評估,提供所需長期照顧服務。為於現行長期照顧體系中,建構精神病人長照服務模式,採融合式服務方向規劃,期強化長期照顧服務人員對於精神病人之照顧知能,並逐步充實精神病人社區式長照服務資源。
特別注意:
本課程授課時數為8小時之新頒布之課程綱要,並非20小時舊課綱。
課程頒訂日期:112年4月26日
因屬認證課程,需於上課日期之前,取得長照小卡,尚未取得長照小卡參與課程者,依規定無法補登積分
【課程地點&時間】(未滿二十人不開班)
場次 | 上課日期 | 上課時間 | 地點 |
恆春農會 | 07/27 | 08:30-12:40 13:30-17:40 | 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11巷2弄8號 |
報名費用
先行繳費再報名才算成功,不得更換人,團報不得跨區
1. 個人學員原價:1300元。費用含講義、電子證書。
團體學員優待(10人以上):1000元。費用含講義、電子證書。
2. 申請紙本證書,請於開課日繳交當日2吋照片1張及工本費200元
3. 報名時請提供有效之email信箱,以利課後寄發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請妥善保存,若遺失需要補發,發證後前三個月可申請補寄一次,超過三個月將收行政工本費300元。
本次課程為一天八小時,當天均要全程參加,且要在同一場地上課。
繳費方式:中華郵政(700)轉帳戶名:中華民國復能協會賴玉丹
轉帳帳號:0041489-0385824
申請日期以退費表單填寫時間為準
於上課前60天(含)以上辦理退費者:扣400元行政費用。
於上課前21(含)以上辦理退費者:退70%費用。
於上課前14天(含)以上辦理退費者:退50%費用。
開課前14天(含)辦理退費者,恕無法退還相關費用
如人數不足未開班,課程費用將全額退費。
申請退費者須提供繳費匯款證明及本人存摺封面影本(非郵局帳戶將於退款費內代扣30元匯款手續費),退款一律採匯款(請確實填寫收款人之收款銀行.分行.戶名.帳號),
*個人會員:凡贊同本會宗旨、年滿20歲、具有長照服務專業人員資格(或投入熱忱者),填具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審查通過,並繳納會費後,為個人會員;入會費新臺幣1,200元,於會員入會時繳納;常年會費新臺幣600元。
客服專線:田小姐 07-3809003 mail:380900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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