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確認報名後請加入LINE群組,以利訊息傳遞。https://reurl.cc/nNAgoX
(五) 講習會上課第一天報到時請繳交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正本(複訓人員免附),申請網址:https://eli.npa.gov.tw/E7WebO/index01.jsp。
1.良民證上日期須為講習會前1個月內(即113/7/3-113/8/2)才有效,超過1個月即為資格不符。
2.外國籍者,應檢附原護照國開具之行為良好證明文件正本(不可以臺灣良民證替代)。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參加講習:
1.犯傷害罪章。但其屬過失犯,不包括之。
2.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妨害風化罪章及妨害自由罪章。
3.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
4.犯殺人罪。
5.違反運動禁藥管制辦法相關規定。
十一、及格標準:學、術科成績70分以上。
十二、發證方式:陳報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備後核發C級裁判證。
十三、其他注意事項:
(一)第一天上課請於7:50至8:10前報到,領取教材。
(二)講習期間無故缺課4小時以上者,複訓(增能)缺課者,將不給予任何研習證明。
(三)課程進行中請勿錄音及錄影,如有課程需要錄影請事先徵詢講師同意。
(四)講習期間提供午膳,為響應環保請學員自備環保杯。
(五)課程時間及師資安排如有異動,主辦單位保有更動權益,無法配合之學員請勿報名。
(六)術科測試實習日請著運動服,並著體育長褲及球鞋。
(七)資料不齊者(如身分證、大頭照、良民證正本),一律退件不予以受理報名,受理完成報名所繳報名費,如無正當理由,無故缺席者,一律不予退費。
(八)依據個資法規定,本講習資料僅作該講習報名及保險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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