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重複報名影響他人權益,請勿重複報名!
一、依據:臺中市國民小學辦理課外社團作業要點(100年6月1日中市教小字第1000032285號函訂定)
二、主旨:指導學生探索性向興趣,培養多元智慧與能力,鍛鍊強健體魄,增進個人體能,豐富校園生活。
三、主辦單位:長安國小學務處,請洽體育組李老師,電話:04-23157600#723(一)報名時間:113年6月24日(一)13:30〜6月25日(二)13:59
(二)報名方式:採【網路報名】
六、收費方式:費用依各班別規定為準,併入當學期第一次五聯單收費。不收取現金。1.自行上網報名,請從長安國小首頁(http://www.chanes.tc.edu.tw) 連結至【113學年度第一學期社團活動線上報名】。2.依網路報名先後順序,決定錄取資格與候補次序。3.同時段若報名超過一個社團,將以系統時間為依據,只保留最先報名的社團,其餘社團取消錄取資格。已錄取者,亦不保留其他社團之候補資格。4.各社團報名狀況,將於6/26(三)12:00前公告於學務處外看板及學校網頁,錄取通知暨家長同意書將於6/26(三)發下,並請在6/27(四)、6/28(五)放學前簽名交回,逾期未交者將取消資格,由候補者依序遞補。5.本報名系統必填項目:目前就讀班級座號(胸號牌四碼,例如五年1班3號,請輸入5103)、中文全名、E-MAIL、行動電話、勾選參加社團(未勾選者視同不參加)等,如有未填寫或格式錯誤,造成系統讀取延誤請自行負責。
6.報名完成後系統會寄送通知信至您所填寫的電子信箱中,以提供家長確認;在報名時間內,家長亦可依據通知信內之說明,自行異動修改或增刪資料。
(一)學生自報名後至實際上課日前退出者,退還報名費之七成。八、請假:活動期間若未能準時出席,請向指導老師或學務處請假。
(二)自實際上課之日算起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者,退還報名費之半數。
(三)參加社團活動期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者,不予退還。
(四)教材費部分,若指導老師已購置或發下者,則發給教材品,不予以退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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