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育業界新秀,增進技藝提昇。
2.增進國際交流競技,為國爭光。
3.促進新生投入業界,提升業界人才機會。
主辦單位:亞太 APHCA奧林匹克-台灣總會、國際ZAOBA 職人聯盟-國際總會、中華亞太奧林匹克美業交流協會
協辦單位:新北市指甲彩繪美睫美容職業工會、新北市芳療整體保養職業工會
協力單位:全國各高中職、技專院校、各工(公)協會、補習班、從業人員
(一)技能競賽:
專業組:曾經參與國際或國內「紋繡」、「美甲」、「美睫」之競賽組別,榮獲「冠軍」之得主
技術組:A1組:紋繡組(不限競賽項目)
B1組:美甲組(不限競賽項目)
C1組:美睫組(不限競賽項目)
A組-紋綉素描微刺青組
B組-美睫設計組
C組-美甲設計組
D組-美容/美體/采耳/熱蠟組
E組-紙圖設計組
(二) 技能檢定:「紋繡」、「美甲」、「美睫」技能項目之初級、中級、高級技能檢定
(三) 大師展演:邀請國內外享譽盛名之美業技術者,蒞臨會場展演技術促進學術交流
(四) 參賽資格:社會人士(含職訓學生、各工(公)協會、補習班、從業人員)
(五)活動日程:113年9月10日(二) 8:30~17:00
(六) 活動地點:頤品大飯店(新莊晶冠館) 242新北市新莊區五工路66號7樓(捷運新北產業園區-步行5分鐘)
時間 | 內容 |
活動前一天14:00~15:00 | 專業組作品 報到 |
08:00~08:30 | 監評人員報到/監評會議 |
08:30~09:30 | 選手報到(至報到處領取選手證) |
09:30~10:30 | 技術組靜態作品 報到 |
09:30~10:00 | 開幕致詞/監評人員及選手宣誓 |
10:00-13:00 | 舞台表演及頒獎 |
09:30~16:00 | 技術組美業競賽 (競賽前7天會視報名組別進行安排) |
11:00~13:00 | 領取餐盒 |
13:30~16:00 | 貴賓頒獎 |
16:00~17:00 | 賦歸/撤場 |
本會有權對競賽修改之權利 |
三、獎勵方式:
(一) 每一組別設有「冠軍」、「亞軍」、「季軍」與「優勝」,各組獎項名額如下,承辦單位聘請之評審得視各組別實際參賽作品水準,以「從缺」、「刪除名額」或「增加名額」方式彈性調整獎項名額。
(二)報名參加三項(含)以上之競賽項目,大會將頒予【創作獎盃】一座。
(三) 【技術組】每一組別參賽選手人數與獎項名額,如下:(每組10人為限)
參賽人數 等第 | 10人 | 7~9人 | 5~6人 | 4人 | 3人以下 (視同技術展演) |
冠軍 | 1名 獎金5仟元 | 1名 | 1名 | 1名 | 從缺 |
亞軍 | 1名 | 1名 | 1名 | 從缺 | 從缺 |
季軍 | 1名 | 1名 | 從缺 | 從缺 | 從缺 |
優勝 | 數名 | 數名 | 數名 | 數名 | 數名 |
1. 獎盃一座、獎狀一禎 2. 每一組報名人數上限為10人(含),超過則加開第二組。大會分組原則依據【Beclass系統報名】報名順序為優先。 3. 凡是低於10人/組,獲獎獎項【不包含獎金】。 |
(二) 【總冠軍】與獎項名額,如下:
參賽數量/等第 | 個人報名同職類 4~5組(含) | 個人報名同職類 6組(含)以上 |
全能總冠軍 | 獲得~精美獎盃/獎狀 榮獲獎金1萬5仟元 |
|
全場總冠軍 |
| 獲得~精美獎盃/獎狀 榮獲獎金2萬元 |
註:依所得稅法之規定,價值超過1千元以上,就得開立扣繳憑單,列入綜所稅,內容物價值若逾2萬元,須先扣繳10%機會中獎稅;若價值在2萬元以下、2千元以上,雖不需扣繳機會中獎稅,但仍須申報所得稅。 |
(三) 推薦選手團隊獎項,如下:
參賽數量(以單位計數) | 團隊獎項 |
達80項/次(含)以上/推薦單位 | 「明星導師」獎盃1座 |
達70項/次含以上/推薦單位 | 「菁英導師」獎盃1座 |
達60項/次含以上/推薦單位 | 「卓越導師」獎盃1座 |
達50項/次含以上/推薦單位 | 「績優講師」獎盃1座 |
達40項/次含以上/推薦單位 | 「傑出講師」獎盃1座 |
達30項/次含以上/推薦單位 | 「團隊總冠軍」獎盃1座 |
(四) 【專業組】競賽獎項,如下:
專業組 獲獎成績 | 報名人(次) 20人(含)以上 獲得獎項 | 報名人(次)19人(含)以下 獲得獎項 |
冠軍 | 獎金15000元、精美獎盃、獎狀 | 獎金7500元、精美獎盃、獎狀 |
亞軍 | 獎金10000元、精美獎盃、獎狀 | 獎金5000元、精美獎盃、獎狀 |
季軍 | 獎金5000元、精美獎盃、獎狀 | 獎金2500元、精美獎盃、獎狀 |
凡是低於10人/組,獲獎獎項【不包含獎金】 |
(一) 報名費用:
1. 專業組:$3500元/組項(需檢附過去競賽獲獎的「冠軍獎狀」)
2. 技術組:$3500元/組項
(二) 報名期限:即日起至 113 年8 月16日(星期五)17:00止。
(三) 報名方式:【Beclass系統報名】。
(四) 報名【專業組】請務必留意電子郵件報名時間順序,且報名表上順序請務必留意,因為大會分組會依此為準則。
(五)注意:「附錄 1—競賽著作權聲明」及「附錄 2—隱私權政策暨 個 人 資 料 蒐 集 及 使 用 方 式 聲 明 」, 請 於 報 名 期 限 內 至 本單位報名。
(六) 報名繳費:
匯款資訊:【請備註:選手姓名】 國泰世華銀行-新生分行 (銀行代碼:013)
帳號:044-03-500809-5 戶名:中華亞太奧林匹克美業交流協會陳炯銘
一. 各項注意事項載明於本活動簡章中,參賽者於參與本活動之同時,即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規範。
二. 本比賽其他未盡事項,主辦及承辦單位得適時修正之,並以本比賽相關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
三. 參賽者如有資格不符或冒名頂替之情事,其作品不予評審;已評審者,成績不予承認。主辦及承辦單位有權刪除並取消參賽資格且不另行通知,有關引發之爭議則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四. 參賽作品若有抄襲、違反著作權法規定或請他人捉刀之情事,主辦及承辦單位得取消其參賽權,若有獲獎則追回該作品之獎項、獎金,如有致損害於主辦及承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參賽者應負一切法律責任,與主辦及承辦單位無涉。
五. 作品嚴禁轉載複製參加多項比賽,若經發現作品曾在其他公開競賽獲獎或發表展,將取消得獎資格及獎金。
六. 參賽者因填寫資料錯誤而導致無法通知相關訊息時,主辦及承辦單位不負任何責。
七. 所有參賽作品之所有權屬主辦單位,參賽者同意無償將參賽作品提供主辦單位基於非營利目的之教育用途合理使用;所有參賽作品恕不退還亦不提供影本。
八. 主辦及承辦單位保有本比賽活動解釋及活動修改、變更或取消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以以本比賽相關網站之最新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九.聯絡窗口:02-2557-0599 官方Line留言:@693jow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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