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第一屆新竹縣原住民族運動會|槌球|
一、計畫目的及宗旨:
(一)為發展新竹縣原住民族傳統運動競技,擬聚都會及原鄉地區原住民文化交流,提供族人文化傳承、觀摩學習及傳統技能之平臺,發揮團隊競賽精神,提升運動風氣。
(二)為保存原住民族特有或傳統民俗運動,藉由傳統文化活動,互相激盪交流,並使用各族群語言,擬聚各群族團體共識,促使傳統競技蓬勃發展,達成強身健體之功效。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新竹縣議會
三、比賽日期:民國 113年 08 月 24 日(星期六)至 08 月 25 日(星期日)
四、比賽地點:新竹縣竹東鎮河濱運動公園槌球場
(新竹縣竹東鎮沿河街竹東火車站後面堤防外)
五、比賽分組:不分性別公開組
六、比賽項目:三人賽、雙人賽
七、戶籍規定:凡設籍本縣之原住民族皆可組隊參加。【報名須提供戶籍謄本及照片電子檔】
八、年齡規定:不分齡
九、註冊人數:三人賽每隊隊員 3 至 5 人
雙人賽每隊隊員 2 人
1人可參加2組
十、比賽制度:
(一)初賽採分組循環賽制
(二)決賽採單淘汰附加名次賽
十一、比賽規則: 採用中華民國槌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槌球比賽規則,(104.07.01)如規則解釋有爭議,以日文版為準。若規則無明文規定者,則以審判委員會決議為最終判決。
十二、比賽細則:
(一)每 1 隊員(含教練)不限參加組別,可跨組參加比賽
(二)比賽時各隊自備球桿、教練、隊長臂章,穿著統一服裝及運動鞋,打順號碼衣由大會提供
(三)循環賽各場地優勝隊之產生順序為:
1. 勝場數
2. 得失分差
3. 兩隊對戰結果
4. 依照比賽規則比賽通過第 1 球門
(四)循環賽程中,若有他隊棄權或被取消比賽資格時,即以剩餘球隊對戰成績決定順位
(五)各隊應於比賽前 15 分鐘向競賽組提出打順名單,並於賽前 5 分鐘整隊完成,由裁判員檢查球員資格及用具
(六)比賽期間球員必須攜帶選手證,以備查驗,否則不得出場比賽
(七)比賽前比賽球員資格之確認由裁判員召集之,並請兩隊隊長、隊員相互認證,如球員資格不符者,應在比賽前確認球員資格時提出、比賽開始後不受理
十三、比賽球具:採中華民國槌球協會審定之比賽球具
十四、獎勵:三人賽及二人賽,各組獎勵如下
三人賽:
第一名5,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3,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2,000元及獎盃乙座
二人賽:
第一名3,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2,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1,000元及獎盃乙座
十五、抽籤會議:訂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2鄰70號)舉行(不另函通知),單位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六、領隊及裁判會議: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時起於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2鄰70號) 舉行(不另函通知)。
十七、報名辦法:
(一)自113年07月03日上午8時至113年07月15日下午17時,三人賽、雙人賽各15隊,報名額滿為止。
(二)聯絡人:謝卓儒
(三)電話:0909-163840
(四)選手資料表,請提供詳細資料
【1.選手報名表及保證書暨個資授權書】請於「檔案下載區」下載並填寫完成
【2.大頭照】製作比賽選手證使用
【3.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佐證原住民身分及戶籍於新竹縣
(五)如需補件,請於113年7月15日(一)下午11點前回傳至橙緹行銷有限公司聯絡信箱【chtmkt11202@gmail.com】完成補件,大會依此報名表件資料為最終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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