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第一屆新竹縣原住民族運動會|傳統拔河|
一、計畫目的及宗旨:
(一)為發展新竹縣原住民族傳統運動競技,擬聚都會及原鄉地區原住民文化交流,提供族人文化傳承、觀摩學習 及傳統技能之平臺,發揮團隊競賽精神,提升運動風氣。
(二)為保存原住民族特有或傳統民俗運動,藉由傳統文化活動,互相激盪交流,並使用各族群語言,擬聚各群族團體共識,促使傳統競技蓬勃發展,達成強身健體之功效。
二、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教育部、新竹縣議會
主辦單位:新竹縣政府三、比賽日期:113年 08 月 25日(星期日)09:00
四、比賽地點:尖石綜合體育場
五、比賽組別:男女混合組
六、報名規定:每隊可報12人,領隊1人、教練兼管理1人、出賽選手8人(男5人、女3人);候補男、女各1名
七、參加資格:凡設籍本縣之原住民族皆可組隊參加。【報名須提供戶籍謄本及照片電子檔】
八、參賽隊伍:15隊
九、 比賽規則
(一) 比賽場地:拔河道長60公尺,寬5公尺為限制範圍,中間劃一中心線
(二) 比賽用繩:採用審定合格之拔河繩,繩子上有5個標誌
1. 一個在正中央(紅色標誌)
2. 二個在離中央標誌兩邊各4公尺處(白色標誌)
3. 三個在離中央標誌兩邊各5公尺處(藍色標誌)
(三) 服裝規定:穿著統一之運動服裝,不得戴手套、不可穿拔河鞋;可穿運動鞋或長短筒膠質雨鞋,不得赤足或穿鞋底和鞋跟有鞋底釘或突出之釘爪之鞋
(四) 比賽細則:
1. 出賽:選手出場比賽,必須攜帶選手證,違者不得出場比賽
2. 檢錄:檢錄人數不足14人以棄權論,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賽,檢錄後成一路縱隊進入拔河道。
3. 賽制:採單淘汰制,分組如賽程表
4. 比賽時限1人指揮、1人指導,且不得吹哨、鳴笛;其他職隊員不得進入比賽場內,如違反者取消該場比賽資格
5. 比賽開始第1局場地由大會排定之,第2局交換場地;若須進行第 3局再由雙方隊長抽籤選場地
6. 選手替補:每一局比賽途中不得任意更換選手,必須向裁判提出,才可進行選手更換動作
(五) 除大會另行規定者外,餘採用中華民國拔河運動協會審定之傳統拔河運動規則
十、獎勵:第一名5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二名3000元及獎盃乙座
第三名2000元及獎盃乙座
十一、抽籤會議:訂於113年8月2日(星期五)上午10時於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2鄰70號)舉行(不另函通知),單位未到者由大會代抽,不得異議。
十二、領隊及裁判會議:113年8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時起於新竹縣尖石鄉公所四樓第二會議室(新竹縣尖石鄉嘉樂村2鄰70號) 舉行(不另函通知)。
十三、報名資訊:
(一)自113年07月03日上午8時至113年07月15日下午17時,社會男女混合組15隊,報名額滿為止
(二)聯絡人:謝卓儒
(三)電話:0909-163840
(四)報名競賽請於「檔案下載區」下載相關資訊,填寫完成後上傳選手相關資料
【選手保證書暨隊職員個資授權書】處理後續報名競賽相關事宜(五)如需補件,請於113年7月15日(一)下午11點前回傳至橙緹行銷有限公司聯絡信箱【chtmkt11202@gmail.com】完成補件,大會依此報名表件資料為最終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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