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7月12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12年7月講義目錄
1. 勞基法適用時間不同退休金基數爭議,三審長年認定受僱之日起算公司有利,勞動法庭判決適用之日起算勞工有利。
2. 保險法第九四條第三人有直接請求權,被保險人損失賠償責任確定立即產生,和解金與補償金內容相當適用九四條。
3. 大貨車違規停車自行車閃避不及撞擊,被告行為與被害人重傷害有因果關係,地院判緩刑貳年檢察官上訴高院駁回。
4. 餐飲業已指定為四週彈性工時行業,廚師主張積欠加班費終止勞動契約,三審廢二審發回臺中高分院公司勝。
5. 機車騎士誤認路肩為可行駛慢車道,在路口閃避護欄摔車遭後車碾壓亡,法院判道路設置管理有缺失應國賠。
6. 勞工未提職災證明先請普通傷病假,事後無補正自請離職後要求補償金,三審判公司未違反十三及五十九條。
7. 工作規則違反法令強制禁止規定無效,惟勞基法第七一條應目的性限縮解釋,法院判合理性變更時無須經勞方同意。
8. 營業汽車保險附加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發生交通事故受害人頭部外傷呈植物人,律師事務所和解產險拒賠應給付評議案。
9. 機車騎士與小客車發生擦撞車禍提刑告,地院判不能證明有過失傷害罪無罪上訴,高院稱交通路權優先概念信賴原則無罪。
10.長照移工請假回國請假日數遭認工時,桃市府稱雖屬特殊工作者仍有超時罰,訴願會謂未超過每月工作總時數撤處。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日期:113年7月12日(星期五)時間:9時~16時
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亞洲廣場大樓)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
※大綱詳: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
網址:https://tilu.org/→課程資訊→讀書會
費用:季繳4200元、單次1600元 (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註:請自備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環保杯 (不提供紙杯、筷子)。
◎113年台北班時間地點:
07/12、08/09、09/13、10/11、11/08、12/13 (保險工會)
◎113年台中班時間地點:
07/19、08/16、09/20、10/18、11/15、12/20 (勞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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