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雄紅十字會辦理113年
長照繼續教育積分課程(精神疾病)
為使長照人員能持續獲得專業知識,以及提升專業技能的水準,因此「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及登錄辦法」第九條第一項規定,長照人員應自認證生效日開始,六年內接受下列類型的課程,並積分合計達120點以上:一、專業課程。二、專業品質。三、專業倫理。四、專業法規。
一、參加對象:在職照顧服務員。
二、研習人數:每場次 70人。(未滿25人不開班)
三、研習時間:113年09月14日(六) ~09月16日(一),共20小時
四、研習地點:高雄市鳳山區維新路124號10樓
五、報名費用:每堂一課程 本會學員每人 2,000元;非本會學員則每人 2,500 元
(以上皆含中午餐點、茶水 )
六、長照積分:專業課程16.8積分,專業品質7.2積分
★繳費方式:
一、郵寄:將相關報名資料連同費用,以現金袋掛號方式郵寄至服務地址。
【830-57高雄市鳳山區花園街16號】新高雄紅十字會,並上傳郵件號碼。
二、ATM轉帳:
郵局代碼【700】郵局帳號【0101233-1603256】郵局戶名【新高雄紅十字會李宗銘】
轉帳完成後,請將收據註明【姓名、電話、課程、日期、帳號末四碼】,並上傳。
若非以上兩種繳費方式請聯繫本單位(來電或mail)
★須完成上傳繳費明細/郵件號碼才可送出報名表,若未完成繳費視同取消。
★未完成上傳或提供完整繳費明細者亦視同未報名及取消。
★退款須知:
一、因個人因素停訓者,按下列比例退還已繳費用。
(一)完成報名後辦理退訓者,扣除手續費100元。
(二)開訓14天前(含14天),退費百分之五十。
(三)課程前7日內或已開訓,不予退費。
(四)未提供完整繳費明細視同取消者,
於開課前提出申退,則比照前三項辦理;
若於開課前未更新或提出申退,則不予退費。
※本會因故(報名人數不足)未能開訓,全額退還。
二、報名費用退款須知:申請退費退款,請填妥完整詳細資料,如有資料未填寫完整而導致無法退款,請自行負責。
三、退費退款日於此課程結束後約20個工作日退匯(作業需時間請耐心等候),請提供郵局之帳戶(非郵局帳戶將於退款費內扣30元匯款手續費),退款一律採匯款(請確實填寫收款人之收款銀行.分行.戶名.帳號、繳費日期、末四碼)如缺填將無法完成退款,並將相關資訊E-maill至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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