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元長國民中學113學年度
代理教師甄選簡章(一次公告分次招考)
壹、依據:
一、國民教育法、教師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及各施行細則。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
三、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甄選作業要點。
四、雲林縣縣立高級中學暨國民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補充規定。
五、雲林縣政府113年7月9日府教學二字第1132434327號。
六、雲林縣政府113年7月11日府教學二字第1132434427號
七、雲林縣政府113年7月11日府教特一字第1132434973號
貳、甄選名額類別、聘期:
甄選類別 | 甄選 名額 | 缺額性質 | 任教科目 | 聘期 | 備註 |
代理教師 | 1 | 九班增置 | 國文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聘期:113年8月1日至114年7月31日止(以縣府核定敘薪起迄日為準) |
本次招聘教師在學期中離職或臨時出缺時,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資格自錄取名單公告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
代理教師 | 1 | 合理教師員額計畫缺 | 國文 | ||
代理教師 | 1 | 合理教師員額計畫缺 | 英語 | ||
代理教師 | 1 | 實缺 | 特殊教育 | ||
代理教師 | 1 | 病假 | 體育 | 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 聘期:113年8月29日至114年4月17日止(代理原因消失即終止代理) |
|
叁、甄選簡章公告:甄選簡章及報名表件公告自即日起至113年7月24日下午4點,於雲林
縣政府教育處「徵才公告」(網址https://education.ylc.edu.tw/)和本校校網首頁
(https://yjjh.ylc.edu.tw/)佈告欄,不另行發售。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各階段依序分別招考甄選,倘前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下階段招考。如缺額補滿,公告於本校網站,且不再進行下階段招考。
肆、甄選資格:
一、基本條件:
1.品德優良,無不良紀錄且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2.錄取人員須提供警察刑事犯罪紀錄證明予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聘用。
3.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各款及第33條之情事者。(如附件一)
4.無「教師法」第14條第1項各款情形者。(如附件二)
二、資格條件: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前述基本條件外,依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規定,以一次公告分次招考方式進行,各次甄選報名者須符合資格如下:
第1次招考 |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有甄選科別國中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 |
第2次招考 |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有甄選科別國中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甄選科別國中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證明書者。 |
第3次招考 | 1.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三條規定辦理。 2.具有甄選科別國中教育階段合格教師證書,且證書尚在有效期限者;或甄選科別國中教育階段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證明書者。 3.大學以上畢業者。 |
伍、報名時間:本次甄選簡章為一次公告分次招考(各階段依表列日期依序分別招考甄選,
倘前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下階段招考),如缺額
補滿,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 yjjh.ylc.edu.tw/)、雲林縣政府教育處
「徵才公告」(網址 https://education.ylc.edu.tw/),且不再進行下階段
招考。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導致報名、甄選日程需更改,將
公佈本校網站。倘至第3次招考甄選未通過或無人報名或甄選未足額,續辦
第4-6次招考,並公告尚餘缺額。
次別 | 第1次 | 第2次 | 第3次 | 備註 |
報名日期 | 113年7月22日上午8:00起 至113年7月23日中午12:00止
| 各階段招聘教師錄取名額額滿後即停止次項教師甄選作業 | ||
甄選日期時間 | 113年7月24日上午08:00 | 113年7月24日10:00 | 113年7月24日11:00 | 報到時間:甄選當日請提早10分鐘報到(逾時20分鐘以上者以棄權論,不得要求入場應試) 報到地點:本校教務處。 甄選時間本校得視報名人數多寡調整之 |
成績公告日期時間 | 113年7月24日17:00前公告 | 採網路公告方式,如簡章公告網站,公告正取、備取名單。 應試者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得以未收到通知單為由提出異議。 | ||
成績複查時間 | 113年7月24日17:00-18:00 | 請應考人親自持身分證向本校教務處提出申請。 | ||
教師評審委員會
審查報到時間 | 另行通知 | 正取人員請依左列時間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攜帶學、經歷及相關證件正本及警察刑事犯罪紀錄證明至本校接受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完成資格審查程序(須親自辦理,不得委託),逾時未接受審查或審查未通過者,取消甄選錄取資格,當事人不得異議,並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備取人員:俟接獲電話通知,向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 |
陸、甄選方式及成績計算:
1.教學演示(試教10分鐘):占百分之六十。
(1).報考人員依專長需求自備教具進行教學演示。
(2).教學演示版本、冊別不限。
2.實務口試(每人10分鐘):占百分之四十。
(1).口試內容:包含學歷、經歷、教育理念、班級經營、教學知能、表達能力、儀容舉止等範圍。
(2).時間分配:每位考生約10分鐘。
(3).其他:
請準備授課單元教案(教案請依108課綱格式呈現)。
(報考人員請攜帶證明或獎狀,正本驗畢發還,影印本留存備查)
※考試時間視報名人數多寡,彈性調整時間。
柒、報名方式:線上報名
一、一律採取線上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84d94b66952795780d0)
二、請填寫簡章內報名文件後製作成影像檔或pdf檔 email 至chia.fu0419@tmail.ylc.edu.tw
1.報名表。
2.切結書。
3. 查閱性侵害犯罪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
4.簡歷表(內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
捌、考試地點:雲林縣元長鄉元長國民中學教務處(元長鄉元南路16號)
(電話:05-7882012#12)。
玖、報名手續:
一、填寫相關基本資料。
二、繳驗身分證、畢業證書、各該科合格教師證書及學分證明書等相關文件影本(正本驗畢發還,並不得以切結方式要求事後補送證明文件)、切結書及查閱性侵害加害人登記檔案同意書,請逐頁加註『與正本相符』字樣,同時加蓋「本人私章」,由本校留存。
三、切結書(可自行下載檔案)。
四、繳驗報考資格證件:(依報考資格規定:如畢業證書、教師登記證、證照影本)。
五、繳交證件資料影印本(加註「與正本相符」,並加蓋本人私章,影本資料恕不退件)。
六、編號及核發准考證。
七、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縱因甄選前後未能查覺而予錄取,一經查證屬實,錄取無
效。
八、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九、本簡章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十、受聘資格,其缺額由候補人員中依序遞補。
附則:
一、甄試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原因需延期舉行,以本校網站公告為依據。
二、應考人之基本條件、報考資格,如於錄取後發現不符或有偽造不實者,撤銷其資格並負
法律責任。
三、教師服務期間,如有不適任情形,學校行政單位應就具體事實提報學校教師評審委員會
依教師法等有關法令辦理。
四、凡已辦理過資遣或退休者,請勿報考。
五、經甄試錄取學校聘任後,應繳交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表及胸部X光檢查正常之證明。
六、簡章及報名表索取方式:自行至元長國中網站下載填寫。(報名表件包括:1.簡章2.報名表3.切結書4.簡要自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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