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辦單位:財團法人桃園市利晉工程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
二、適用對象:
(一)設籍於桃園市且達六個月(含)以上。
(二)就讀教育部核定或備查有案之國內高中職、或公私立大專院校之在學學生(不包含延修生、軍警校、推廣教育、遠距教學、學分班、空中大學、研究所學生)。
(三)未享有軍公教減免及公費補助者。
三、申請資格:申請前一學年成績總平均達75分以上(含)以上(身心障礙者學生為65分(含)以上,如成績為等第者,應由學校出具換算表並換算為原始分數。
四、申請辦法:
(一)即日起至113年10月7日(一)止(郵戳為憑),(因颱風影響延長至10月14日止)以書面紙本郵寄方式申請(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838號10樓之一),並至網頁填寫基本資料。
(二)審核通過之獲獎人應配合親自出席113年11月30日(星期六)本會辦理之獎學金頒獎典禮,相關事宜請以本會官網公告訊息為主。
(三)獎助學金之發放,應由獲獎人本人領取獎學金並簽領收據,相關賦稅問題,概由獲獎人自行處理。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請先詳閱113年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二)請務必確認應備紙本文件日期及內容之正確性再送出,備審資料填寫不完整、缺件、文件日期有誤或填寫錯誤者,經本會通知仍未於節日止前完成交件時,視同自動放棄。
(三)如有相關問題,請洽(03)326-9266 分機174 鄭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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