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時間截止日為113/8/2。
一、本學年搭乘時間為開學日至學期結束,週一至週五。
二、開車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學開車時間:視各站發車時間;放學開車時間:下午8點40分。
週五:上學開車時間:視各站發車時間;放學開車時間:下午5點20分。
三、交通車搭乘,僅有來回及單程,來回表示為週一至週五來回,單程:僅上學或放學;時間依上述說明二。
四、若乘車各班次人數超過,則以搭乘來回之學生為優先。
五、因學生專車係學校向外簽約承租,為維持學生專車運作之穩定性及避免影響其他申辦學生權益,除下列狀況,不得申請中途退出及退費:住家搬遷、休學、轉學或退學。
六、每條專車路線需超過五位才能發車,校方會盡力安排;待統計搭乘路線及各車人數後,通知繳費,車費繳交時間為公告後一週內完成。
七、若搭乘線路不在表單選項內,可選"其他",待統計後,另行通知。
八、承辦人:總務處 張組長 02-2939-0310轉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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