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高雄市政府
#災害救助申請,請參考社會局網頁 https://tinyurl.com/2xhc9bc7, 並於30日內依據「高雄市災害救助金核發辦法」規定向各區公所申請災害救助。#災後租稅減免,請1.拍照存證、2.檢附損失清單及相關證明文件、3.向所在地 國稅局 或 地方稅稽徵機關 申請減免 https://tinyurl.com/22y5wzo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