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提供青少年學子一個安全舒適的運動環境,藉活動交流學習到羽球的基本動作和相關規則,認識許多不同地區的運動愛好者,體驗團體合作精神,達到運動強身的目的。
二、指導單位:中國青年救國團
三、主辦單位:新北市永和國民運動中心
四、比賽地點:新北市永和國民運動中心4樓羽球場(新北市永和區永利路250號)
五、比賽日期:113年10月20日(星期日)
六、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09月05日(星期四)17點前止。
七、公告名單:113年09月13日(星期五)
八、賽程抽籤:113年09月20日(星期五)
九、賽程公布:113年10月01日(星期二)
十、報名方式:
帳號:216-03-500877-5
銀行:國泰世華(013) 福和分行
轉帳或匯款後,請提供匯款帳號後五碼,以利方便核對帳目,須自付手續費)
十一、報名費:雙打$600元/組,團體組2000元/隊,請於報名截止日09/05(四)17點前完成繳費;未完成繳費者,視同報名未成功。
(如私人因素需退費,最晚需於報名截止日後二日內辦理,始退全額※退費需自付匯費手續費。逾期恕不退費。)
十二、報名注意事項:
1. 各組隊數,若遇額滿時可排候補,大會可視報名狀況增減隊伍。
2. 若遇賽程無法於原定比賽日期完成時,主辦單位有權將賽事分兩週或兩館開打之權利,參賽選手可選擇退費或由主辦單位另行通知比賽。
3. 參賽選手資格經名單公告後若有任何疑慮,抗議方請在名單公告後三日內提出並提供舉證資料,被抗議球員須於收到通知後三日內提出有效證明,否則取消該隊比賽資格,不得參加比賽。
4.現場僅接受選手身分核對,核對身分時,雙方選手請提供有照片及出生年月日之
國小組【學生證正本或在學證明】或護照或健保卡(有照片證件)以備查驗。
混齡團體組【本人身分證或健保卡】(需實體有照片證件)以備查驗。
5. 各單項報名少於3隊,將予以合併或取消。
十三、參加資格:(大會基於信任原則,受理報名時不主動審核選手資格,若有其他疑問請檢舉者提供證明)
1.凡愛好羽球之民眾,不限國籍皆可報名參賽。
2.每人可向上跨齡參賽,如實際就讀3 - 4年級,可報名5 - 6年級組。
3.最多可自由報名兩項,每人不得重複報名同組、同項競賽,國小組不能跨性別。【如範例:同時報名1.5-6年級男雙2.5-6年級男團】
4.混齡團體選手,須年滿20歲以上,才可報名(範例民國113年-民國93年)
5.凡報名者、聯絡人、領隊及管理等隊職員,經報名均視為同意由主辦單位將姓名刊登在本活動相關訊息網站,以利核對並使賽程順暢。凡參賽選手及到場人員,均同意主辦單位刊登比賽當日一切活動相片及影像。
6.參賽球員比賽當日必需攜帶【附有照片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及【本人身分證或健保卡(實體有照片之身分證件)】,若查無證件者,以棄權論。
7.中華羽協甲組球員及103-113年全國羽球排名賽乙組前16名謝絕參加。
十四、組別:
(1)四年級以下組:①男雙、②女雙
(2)五~六年級組:①男雙、②女雙
Ø 團體賽:
國小組:雙打、單打、雙打(每組限12隊,依報名順序備取),最多可報名7位(含候補2位)
(1)四年級以下組:①男團、②女團
(2)五~六年級組:①男團、②女團
混齡團體組:男雙、混雙、男雙(限12隊,依報名順序備取),最多可報名8位(含候補2位)
※報名時,如遇他項報名人數不足時,候補選手在收到大會通知時間前匯款至指定帳戶後,即可候補至已額滿的項目中。
十五、競賽辦法:
1. 本賽事採用中華民國羽球協會公布之最新羽球規則(依世界羽球聯盟新制所訂規則)。
2. 本比賽採新制一局 25分,13分換邊,雙方24分平不加分、不延長。
3.團體賽三點皆須完賽。
(1)國小組:第一點雙打,第二點單打,第三點雙打(不得兼點,不得跨性別)共三點
(2)混齡團體組:第一點男雙,第二點混雙,第三點男雙(不得兼點,女生可以打男生點)共三點。
各點比賽均採一局25分,13分換邊,雙方24分平不加分、不延長,須按照競賽規程指定點數安排出賽名單,若有違反以棄權論。
4. 團體賽計分方法如下:
(1)以三點加起來的總分多者為勝。
(2)如總得分相等時,則以獲勝點數多者為勝。
(3)如遇第三點皆棄權,總得分相同,獲勝點數亦相同時,則由裁判長(大會)抽籤決定之。
5. 賽制採循環賽或淘汰賽,將視參賽隊數決定。
如採循環賽,則以該循環小組獲勝場次多者為勝(如有棄權,則不得晉級),其中:
(1)如兩隊獲勝場次相同時,勝者為勝。
(2)如三隊以上獲勝場次相同時,則以『相關隊伍』分數加總多者為勝。其中,若有兩隊獲勝總分數相同時,則這兩隊,勝者為勝。
(3)如獲勝總分數再次相同時,則由裁判長(大會)抽籤決定之。
6. 逾出賽時間5分鐘不出場者(依球場掛鐘為準),以棄權論,如有棄權情事,該隊在該組別項目之後的比賽,該隊即不得晉級,以端正運動風氣,其相關比賽之成績不予以計算。
7. 如遇到連續比賽,每場可休息 5 分鐘。大會得另安排場地與時間不得異議。
8. 不服從裁判長、裁判之判決及不遵守比賽條例規定者,取消比賽資格。
9. 名單公告以後,不得更改名單:比賽當天現場僅接受名字錯誤更正。
10. 各球員重複報名,並未能於賽程抽籤前確定其歸屬者,該球員即以第一次實際代表出賽之球隊為其歸屬。若以同名同姓提出抗辯,應自行向大會提出證明,否則大會得取消該隊參賽資格。
11. 有關冒名頂替情形,應於該場開賽前提出身分查驗,經大會查證後以棄權論。若經查證選手為冒名頂替者,喪失其參賽資格,其獲得名次從缺論。
十六、比賽用球:RSL3號
十七、獎勵辦法:(三~四組取一名、五~八組取二名、九組以上取三名)
(一)、個人賽
1. 冠軍:新台幣1500元
2. 亞軍:新台幣1000元
3.季軍:新台幣600元
(二)、團體賽
1. 冠軍:新台幣9,000元
2. 亞軍:新台幣5,000元
3.季軍:新台幣3,000元
十八、附則:
1. 中心於賽事期間有辦理公共意外責任險,意外醫療等其他保險由參賽人員自行投保。
2. 各參賽隊員於比賽期間,請攜帶健保卡及斟酌個人習慣用藥。
3. 因個人資料保護法,報名本活動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4. 為了比賽順利進行,大會有權調度及安排比賽場次,各隊不得異議。
5. 如遇特殊事件必須更改賽程、賽制,經大會口頭或書面通知,各隊不得異議。
本賽事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有修改之權利,請依永和國民運動中心網站及Facebook臉書粉絲團公告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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