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
113年度新北市政府照顧服務員訓練自辦計畫
第98期(假日-數位學習班)招生簡章
一、指導單位:新北市政府衛生局
二、主辦單位: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
三、受訓資格:
(一)已取得衛生福利部辦理之照顧服務員資格訓練網路線上課程學習證明56小時者(取得數位學習證明後,須於效期6個月內數位學習班完訓)以及e等公務園-幸福捕手專業版數位課程1小時證明。
(二)具擔任照顧服務工作熱忱者,願意接受照顧服務員訓練之民眾,年滿16歲以上、性別不拘。四、訓練課程表:總時數40小時,含實作課程(8小時)、臨床實習(30小時)、綜合討論與評量(2小時)。本班次訓練期間,若遇颱風、地震或其他天然災害,依新北市政府公告決定是否停課並擇日補課。
日期 | 星期 | 第1節 | 第2節 | 第3節 | 第4節 | 第5節 | 第6節 | 第7節 | 第8節 |
08:00~08:50 | 09:00~09:50 | 10:00~10:50 | 11:00~11:50 | 13:00~13:50 | 14:00~14:50 | 15:00~15:50 | 16:00~16:50 | ||
11/02 (4) | 六 |
| 課務宣導 | 急救概念 | 急救概念 | 復能及支持自立與輔具應用 | 復能及支持自立與輔具應用 | 徵才說明會 | 徵才說明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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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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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習大樓60404 | 實習大樓60416 | 實習大樓60416 | 實習大樓60416 | 實習大樓60416 | 實習大樓60404 | 實習大樓60404 | ||
11/03 (6) | 日 | 營養膳食與備餐原則 | 基本生命徵象 | 清潔與舒適協助技巧 | 清潔與舒適協助技巧 | 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 | 綜合討論與課程評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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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學科 | 學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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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大樓60416 | 實習大樓60416 | 實習大樓60416 | 實習大樓60416 | 實習大樓60404 | 實習大樓604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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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9 (8) | 六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
11/10 (8) | 日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
11/16 (8) | 六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
11/17 (6) | 日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臨床實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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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術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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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護理之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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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報名資訊:32人額滿為止,依報名及繳費成功先後順序錄取。
報名方式:
1.報名日期:113年8月1日至10月30日止
2.諮詢電話:(02)7738-2922
3.網路報名:推廣教育課程總覽 (https://eservice.aeust.edu.tw/lesson/)
六、訓練費用:每人新台幣5,160元整。
(課程為全額自費,無職訓補助,繳費收據統一上課發放。)
匯款銀行:遠東國際商業銀行板橋南雅分行(8050090)
戶名:亞東學校財團法人亞東科技大學
帳號:00900400513797
七、退費原則及方式:
(一)退費標準:受訓對象於實際開訓日前7日(含)申請退訓者,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實際開訓日前6日至開訓當日申請退訓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之90%。實際開訓日後未逾課程五分之一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之70%。實際開訓日後已逾課程五分之一但未逾課程三分之一者,應退還已繳費用50%。實際開訓日後已逾課程三分之一以上者,得不予退費。
(二)辦訓單位因故未能開訓者,應全額退還受訓對象已繳費用;因故停訓者,應按未上課時數比例退還已繳費用。
八、成績考核辦法:
(一)參訓人員綜合評量成績考核達80分以上始得核發新北政府結訓證書。
(二)參訓人員全程參與完成所有實作課程及臨床實習課程者,始可參加成績考核。
(三)術科為實地操作,評核各項照顧技術正確性,及實習服務表現評量(參與度、學習態度等),成績須達80分以上為合格。
(四)成績合格者結訓後1-2個月將核發新北市政府「合格結業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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