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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度長期照顧整合課程(Level III)

活動日期:2024-10-13

活動說明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113年度長期照顧整合課程 ( Level III )

一、  主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新竹市職能治療師公會、新竹縣職能治療師公會

二、  協辦單位: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物理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語言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聽力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諮商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臨床心理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營養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呼吸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三、  課程目的與說明:

衛生福利部於民國99年初召開「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規劃」會議,擬執行長照專業服務之長照人員,應完成三階段系列課程的規劃,以維護專業服務品質,始可提供服務。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三階段系列課程說明如下:

 (1) Level I:為共同課程,共18小時,是各專業人員入門長照領域的基礎課程,可透過衛生福利部建置之長期照顧數位學習平台線上學習及取得證明。

(2) Level II:為專業課程,由各醫療專業依各別專業領域需求制訂32小時課程,強調專業照護能力。

(3) Level III:為整合性課程,共24小時,強調跨專業合作及服務品質增進等議題,以強化跨專業整合能力為主。

 

本課程為衛生福利部110年02月2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函公告之整合課程(Level III),配合繼續教育理念與專業進階能力發展,課程內容涵括新興議題(長照科技發展趨勢、復能操作指引更新大補帖)和其他專業課程(行政及資源管理:財務及稅務管理、勞資問題及案例介紹、服務糾紛處理等)瞭解長期照顧最新趨勢以及行政、資源管理概念與執行。以案例與實務說明的方式,並藉小組案例討論(涵蓋長期照護體系中常見之失能、失智症、身障、兒童、精神疾患、獨居或雙老、高風險、特殊個案、出院銜接長期照顧服務個案等類型)及分享,以復能之核心概念,強調以跨專業團隊學習與資源運用之整合,思考對策、激勵創新,增進專業間溝通整合協調能力。

四、  課程日期:

113年10月13日(日)、113年11月03日(日)、113年11月10日(日)

五、  課程地點:

新竹縣政府三樓第二會議室(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0號)

六、 參加對象:

已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 I)及專業課程 (Level II)之各類醫事人員(職能治療師/生、物理治療師/生、語言治療師、醫師、護理人員、營養師、藥師、呼吸治療師、社工師/員、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等)及個案管理師優先錄取。

七、 參加名額:

1. 職能治療師共100人,候補40人。

2. 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護理人員、營養師、藥師、呼吸治療師、社工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醫師共80人,候補25人。

本會保留依報名人數做職種比例調配的權利,錄取之優先順序為:

(1)現正於長期照護、身心障礙機構工作,或參與社區中長期照護實務工作者(請於報名時註明服務單位或參與業務)

(2)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之。

八、 課程費用:

1. 本會職能治療師會員:2,200 元

2. 協辦單位:2,200 元 (物理治療師、語言治療師、聽力師、護理人員、營養師、藥師、呼吸治療師、社工師、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

3. 非主、協辦單位人員:2,800 元

九、 報名/繳費方式 :

1. 報名簡章資訊將公告本會網站網址http://www.oturoc.org.tw 最新公告區,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課程預計於113年8月30日(五)中午12:00開放網路報名,報名期限至113年09月30日23:59或額滿為止,若有任何問題請洽詢本會秘書處。

2. 課程報名步驟及相關說明:

(1)本課程須先繳費,繳費後填寫報名表單

繳款完成後,請至BeClass 填寫報名表單

(2)於報名表單中上傳指定資料

包含匯款憑證以及檢核資料:

匯款憑證:上傳匯款憑證(如:網路銀行轉帳截圖、劃撥單據、ATM 轉帳收據…方式,請將憑證轉為圖檔、Word檔或PDF檔,務必留意是否匯款成功)。

檢核資料:需檢附長期照顧專門技術人員專業課程(LevelII)完訓證明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服務小卡)。

(3)未按照報名步驟進行者(含未檢附資料者),視同未完成報名,敬請協助配合。

3.報名完成不等於錄取本次課程,最終以本會登載於網頁公告之錄取名單為準。若未錄取的學員,本會將全額退費(非台灣銀行帳戶者,匯費須自行負擔)。

4.匯款資訊:

銀行:臺灣銀行(004)分行:台北港分行(2189)

帳號『218-001-00425-2』

戶名: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E-mailarndc@oturoc.org.tw

傳真:02-28945572 電話:02-28945266

十、繼續教育積分: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所有職類之學員。

*各醫事人員專業類別積分:

1、本會、協辦單位申請:職能治療師(生)、物理治療師(生)、語言治療師、聽力師、護理人員、藥師...等職類(積分數將依學員實際參加時數核定)。

2、學員自行向各職類審查單位申請「個人積分」:呼吸治療師、社工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醫師...等職類。

十一、注意事項:

1.  本次課程為期三天(113年10月13日、11月03日以及11月10日),共24小時,三天均需要全程參加課程。請學員自行斟酌是否可全程參與課程需全程參與並通過課後測驗(通過分數為80分)方給予學分與通過資格。

2.  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或冒名頂替者,當天的繼續教育積分及結業證書均不予認定。(請勿以搭乘交通工具時間或個人事件為由,要求提前離開)。

3.  本次課程僅提供電子講義,請與會學員自行列印或攜帶電子設備到場使用。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會場內禁止照相、錄影、錄音。

4.  本課程午餐須自理。為配合環保政策,請自行攜帶環保杯。

十二、 其他事項:

1. 本會保有取消、調整上課日期或更動講師之權利,報名人數不足或如遇颱風等不可抗力之因素,以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公布之停班課標準為準,日後將另行公告課程延期時間於本會網http://www.oturoc.org.tw

2. 因應COVID-19疫情管控,請配合下列相關防疫措施:(視課程期間政府公告為準)

(1)課程當天若有咳嗽、喉嚨痛、發燒(額溫37.5、耳溫38)、身體不適、COVID-19確診中,請勿出席上課。

(2)課程中請全程戴上口罩。

3.為維護學員權益,會場內謝絕一切旁聽(含嬰幼兒)。 

十三、退費:

報名繳費後,於開課前若因故需取消報名,退費規範說明如下:

1.於上課前21天(含)以上告知者:退70%費用。

2.於上課前14天(含)以上~前21天告知者:退50%費用。

3.開課前14天者,恕無法退還相關費用。

非台灣銀行帳戶者,匯費須自行負擔

十四、課程負責人:劉浩瑄 理事

本會負責人:王珩生理事長

本會聯絡人:劉昌誠秘書長、陳友君秘書、陳明珠秘書、湯駿旂秘書

電      話: 02-28945266  傳真:02-28945572

會      址:112028 臺北市北投區北投路二段9號10樓之3

網      址http://www.oturoc.org.tw

  

 

113年度長期照顧整合課程 ( Level III)

課程表

日  期

時      間

講            題

時數

講      師

10/13 (日)

DAY ~ 1

(8小時)

8:00 ~ 08:30

報            到

8:00 ~ 10:30

案例討論 ~ 兒童

2

郭智盈

10:30 ~ 12:30

新興議題:長照2.0政策的最新發展趨勢

2

吳希文

12:30 ~ 13:30

午            餐

13:30 ~ 14:30

行政及資源管理:人力管理與社區資源

1.財務及稅務管理

2.勞資問題及案例介紹

3.服務糾紛處理

1

黃上育

14:30 ~ 15:30

1

15:30 ~ 16:30

1

16:30 ~ 17: 30

新興議題:復健醫療科技創新應用

1

林昶霆

 

日  期

時      間

講            題

時數

講      師

11/03 (日)

DAY ~ 2

(8小時)

8:00 ~ 08:30

報            到

8:30 ~ 10:30

案例討論 ~ 獨居或雙老

2

沈明德、王美香

10:30 ~ 12:30

案例討論 ~ 失智

2

沈明德、洪嫚徽

12:30 ~ 13:20

午            餐

13:20 ~ 15:20

案例討論 ~ 身障

2

蔡佾錄、陳璟

15:20 ~ 17:20

案例討論 ~ 失能

2

蔡佾錄、陳璟

 

日  期

時      間

講            題

時數

講      師

11/10 (日)

DAY ~ 3

(8小時)

8:00 ~ 08:30

報            到

8:30 ~ 10:30

案例討論 ~ 精神疾患

2

簡才傑

10:30 ~ 12:30

案例討論 ~ 高風險

2

簡才傑

12:30 ~ 13:20

午            餐

13:20 ~ 15:20

案例討論 ~ 特殊個案

2

夏安婷、黃淑麗

15:20 ~ 17:20

案例討論 ~ 出院銜接長照服務個案

2

夏安婷、黃淑麗

 

專家/講師簡介(依姓名筆畫排列)

新      興      議      題

講師姓名

現            職

吳希文

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 副司長

林昶霆

晁禾醫療 執行長

超全能診所 營運長

 

行  政  與  資  源  管  理

講師姓名

現            職

黃上育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監事

 

個  案  討  論  專  家  講  師  群

講師姓名

現            職

王美香

福安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社工督導

衛生福利部預防及延緩計畫 專業指導員

沈明德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監事

社團法人臺北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理事長

洪嫚徽

雅禎營養諮詢機構 執行長

夏安婷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副秘書長

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個管師

郭智盈

大心居家職能治療所 職能治療師

達心聯合治療所 職能治療師

PDA美國正向教養 家長講師

陳璟儫

好好居家職能治療所 負責人

黃淑麗

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新竹臺大分院新竹醫院附設居家護理 護理長(機構負責人)

蔡佾錄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常務理事

職心居家職能治療所 所長

簡才傑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職能治療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理事

亞洲大學職能治療學系 助理教授

社團法人臺中市職能治療師公會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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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資料未填寫完整 ,以致無法對帳則視同未報名
※ 報名費繳交憑證上傳
檔案大小上限:5,000KB
檔案類型:圖形(jpg、png、gif)、Word檔、Excel檔、Pdf 檔
是否開立收據


收據抬頭
欲索取收據者請填寫,無須收據者此欄免填寫。
學員上課資格 證明文件上傳區
參加對象:
已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Ⅰ)及專業課程(LevelⅡ)之各類醫事人員(護理人員、物理治療師/生、職能治療師/生、營養師、藥師、呼吸治療師、社工師/ 員、醫師、語言治療師、諮商心理師、臨床心理師、聽力師等)及個案管理師。實際投入服務的人員優先錄取。
※ 是否為現正於長期照護、身心障礙機構工作,或為參與社區中長期照護實務工作者



承上題,若勾選「是」,請備註說明服務單位或參與業務,經確認後,優先錄取
若勾選「否/未來想進入長照服務」此欄免填寫。
※ 檢附長期照顧專門技術人員專業課程(Level II)完訓證 明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服務小卡)
若Level Ⅱ「尚未完訓」,請先檢附課程報名成功頁面截圖或上課證明,並於Level 2課後一週內寄送「完訓證明」至本會信箱(arndc@oturoc.org.tw)。逾期未提供、未取得完訓證明,報名費本會將依「簡章內之退費說明」辦理。
檔案大小上限:5,000KB
檔案類型:圖形(jpg、png、gif)、Word檔、Excel檔、Pdf 檔
是否領有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證(長照服務小卡)


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證(長照服務小卡)
非必要提供,若已取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證,無提供、主動告知予本會,將可能影響錄取順序
檔案大小上限:5,000KB
檔案類型:圖形(jpg、png、gif)、Word檔、Excel檔、Pdf 檔
其他佐證資料(非必填)
建議可提供現職長照實務工作者之在職證明,以利審查。
檔案大小上限:5,000KB
檔案類型:圖形(jpg、png、gif)、Word檔、Excel檔、Pdf 檔
備註
注意事項
為避免報名系統附件檔案下載失敗、上傳項目不完整,表單填寫完成後,請務必立即以E-MAIL方式寄送證明文件至本會信箱(arndc@oturoc.org.tw),以利審查。
信件標題範例【113年長照 Level III 課程證明-湯○○】、應附資料:
1.報名費繳交憑證(必要提供)
2.長期照顧專門技術人員專業課程(Level II)完訓證
明及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認證(長照服務小卡)。(必要提供)
3.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證(非必要提供)
4.其他佐證資料(非必要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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