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停餐申請表前,請務必詳閱以下注意事項:
1.停餐申請表最晚請於兩個工作日前(不包含假日)送出申請,以利後續學校作業。
例:
週一請假,請於前一週週四12:00前申請;
週二請假,請於前一週週五12:00前申請;
週三請假,請於當週週一12:00前申請;週四請假,請於當週週二12:00前申請;週五請假,請於當週週三12:00前申請。
2.建議由家長或導師進行填報。
3.本填報僅用於停餐,請假仍必須依照學校規定完成請假流程(校務行政系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