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試驗研究倫理講習班
行天宮醫療志業醫療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 主辦
為配合醫療法/人體試驗管理辦法/人體研究法等法規,凡有意願擔任人體研究/試驗計畫主持人或研究團隊,皆需依藥品優良臨床試驗準則(GCP)第14條規定,所有參與試驗執行之人員,應有符合工作資格之教育、訓練及經驗。另有興趣瞭解及參與人體研究/試驗計畫,均歡迎報名參加。
全程參加活動並完成考試評估者核發課程「訓練證明」6小時,認證考試及格者加發「訓練證明」2小時,以作為未來執行人體研究/試驗等資格之認定。
時間:2024年10月12日(星期六)8:30~16:30
實體課程:行天宮醫療志業醫療財團法人恩主公醫院復興醫療大樓17樓大講堂
地址:新北市三峽區復興路399號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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