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下半年
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
-臺中場次-
一、 計畫目的:
(一) 近來社會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案件不斷出現,且年齡層也一直向下漫延,為瞭解個別案例的司法問題,提供發展性、介入性及矯正性之輔導,協助個案能有適當成長與適應社會。
(二) 透過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邀請司法院及法院、地檢署之法官與檢察官,凝聚對相關議題之性侵害、性騷擾或跟蹤騷擾事件調查處理達成共識,避免類似事件爭議判決之發生。
(三) 課程中加入112年完成「四法聯防」的修法,分別從「刑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及「犯罪被害人保護法」等法律認知層面提升知能。
(四) 針對數位科技發展帶來的威脅,「數位性暴力」成了新興性別暴力與性別歧視議題,爰此增加輔導人員對數位性暴力的相關知能,以協助數位性暴力的被害人降低傷害。
二、 辦理單位:
(一) 指導單位:臺中市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
(二) 主辦單位:中華非營利組織發展協會
(三) 協辦單位: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
三、 活動日期:113年10月24-25日(星期四、五) 09:00-16:00
四、 活動地點: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田徑場簡報室(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五、 辦理方式:
研討會以2日(12小時)之課程為原則,包括:第1日研討會以1日(6小時)之課程為原則,包括邀請有處理性別暴力防治、跟蹤騷擾防制法之法官進行專業講座分享經驗(150分鐘*1人)、蒐集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進行討論(120分鐘*1人)、邀請有處理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社政、校園、司法之專業人員進行綜合討論與座談(60分鐘*1場)。
第2日邀請有處理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學者專家進行分享經驗(150分鐘1人),法官蒐集法院判決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案例進行討論(120分鐘*1場*1人),綜合討論與座談(60分鐘*1場)。
六、 參加對象:參加人員以80名為原則,參加資格如下:
(一) 性別平等教育相關專家學者及團體
(二) 中央各部會及所屬單位性別平等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三) 全國各地方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四) 全國各級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及相關行政人員
(五) 全國各地方相關社團負責人代表、社工員、輔導人員
(六) 司法人員
(七) 對議題有興趣之教師、公務人員
七、 截止日期:即日起至113年10月14日(一)止,額滿為止。
八、 活動費用:全程免費研習。
九、 課程內容:兩天課程講座及內容皆不同,依學員時間可擇一或二日參加。
十、 報名方式:
(一) 透過發文轉知全國各司法機關、各教育機關、各地方政府、相關民間團體報名參加。
(二) 採網路線上報名,請至本會網站www.chinesenpo.org.tw點選「活動專區」→「性侵害性騷擾專區」→「113.10.24-25 113年度下半年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法院判決案例研討會-臺中場次」進行報名,謝謝。
十一、注意事項:
(一) 完成報名手續後,若因故無法出席,請以電話或E-Mail通知取消報名,讓候補名額能遞補參與。若報名後無故缺席者,將採計點方式超過三次者將無法再報名。
(二) 錄取名單於報名截止日後,寄送至您提供之電子信箱,若提前額滿將提早公告之。
(三) 行前通知於活動前三天,以電子郵件及簡訊寄送。
(四) 未出席者恕無法提供講義及代取講義。
(五) 為響應環保,落實愛護地球理念,活動餐點以蔬食提供與會來賓。
(六) 請務必攜帶筆、環保杯、環保筷與會,謝謝您的合作!
(七) 參與者,將發予研習時數條,並提供公務人員終身學習時數登錄。
(八) 本活動不提供住宿,有需求者請自理。
(九) 聯絡人:翁秘書,電話:(04)2481-1717
(十) 本計畫奉核可後實施之,如有未盡事宜,得依實際情形修正之。
十二、交通訊息:詳見簡章
國立臺灣體育運動大學交通資訊
地址:台中市404雙十路一段十六號,聯絡電話:(04)22213108
開車路線:
國道一號高速公路,下中港交流道,直走臺灣大道接中正路,往臺中火車站方向直走,至臺中火車站左轉建國路,再接雙十路,本校位於雙十路右側(臺中一中正對面)。
公車資訊:
* 臺中火車站→臺中一中站:7、50、59、65、270、276
* 臺中高鐵站→臺中一中站:159
* 臺中高鐵站→臺中科技大學站:26、82、99延(可步行約6分鐘至本校)
* 臺中高鐵站→中友百貨站:99(可步行約6分鐘至本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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