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中和區積穗國民小學113學年度寒假育樂營簡章
上課日期:114/1/21(二)~1/24(五)、114/2/3(一)-2/8(六),共10天。分上午班08:40-12:00, 下午班13:30-16:00。另提供課前照顧班(08:00-08:40 )及中午照顧班( 12:00~13:30 )。
1. 如遇颱風、地震等天災,均依照新北市政府公告是否上課,不另行電話通知。
2. 為保障學生權益,確認成立之社團,如於開課日後因私人因素,如:無人接送、生病請假、興趣不合、時間無法配合等個人因素,恕不退費或補課。如有特殊狀況需退費,則依照課後社團退費要點辦理。
3. 教材費繳交方式由協會委託銀行製單,含代收材料費(教材費、午餐費)須收取10元繳費單印製費。請家長至(1)遠東商銀全省各分行或其他行庫跨行匯款、自動櫃員機(ATM)、網路ATM或網路銀行繳費(手續費自付)(2)至統一、全家、ok、萊爾富四大超商繳費,手續費由繳款者自行負擔,不會在校門口或是教務處收費。
4. 參加學生須遵守課後班秩序及規定, 記點逾三次, 該期暫停課程. 退班, 隔學期列為候補,違規超過三次, 課後班行政老師邀
集相關行政人員共同召開會議,議決該生是否續留社團,以維護參加學生上課品質。
(1) 學生之行為與情緒已嚴重影響到同儕及班級秩序,危害自身安全、屢勸不聽。
(2) 該班放學時段,家長未準時接回,逾時超過15分鐘。
5. 退費說明:中途退出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開課後未逾課程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開課後逾課程三分 之一,未逾課程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開課後逾課程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如有相關問題請於上班時間10:30-18:00電洽:(02)2222-5533分機817 教務處課後社團行政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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