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11月8日(五)法規讀書會
8:40報到,9:00準時上課
最新法令實務研究班講授大綱
113年11月講義目錄
1.高階主管主張退休金差額聲請調解,調解委員會作出建議
性質平允方案,公司提最高法院見解力勸撤回結案。
2.民法第188條受僱人不限僱傭契約者,報酬有無勞務種類
期間長短均非所問,被他人使用為之服勞務均屬於受僱人。
3.離職員工要求公司發兼職離職證明,強行將人資手持資料
搶走奪門而出,高院判決強制罪與毀損他人文書罪。
4.員工留職停薪簽協議未復職視同辭職,要求公司發給離職
金請求權時效爭議,三審判離職金性質與退休金相同五年。
5.華航訂立員工眷屬優待機票作業規定,供現職及退休員工與
公司興訟即取消,三審判違反忠誠義務不發退休證合法。
6.業務主任未忠誠執行職務貪不法利益,私自居間促成其他
公司交易收取佣金,高院判法治觀念薄弱背信罪不得上訴。
7.臺北榮民總醫院為個資法之公務機關,員工無權自行取得
刪除系統電磁紀錄,最高法院判妨害電腦使用罪上訴駁回。
8.勞基法競業禁止之約定應有補償金,聯發科技與離職員工
有約定無補償,最高法院稱請求損害賠償公司敗訴。
9.被保險人發生汽車交通事故申請強保失能,保險人認中度失智
應與交通事故無關拒賠,醫療顧問稱申請人體況係事故所致應理賠。
10.南區工業區外發生車禍酒駕遭移送法辦,未達標準地檢署酒駕
不起訴申請初判表,車鑑會鑑定同為肇事原因區公所調解實例。
※認識最新法令 ※新聞彙集
◆日期:113年11月8日(星期五)時間:9時~16時
◆地點:台北市忠孝西路一段50號13樓之35 (亞洲廣場大樓)
◆電話:0935-523758戴班長※大綱詳:台北市保險業職業工會
◆網址:https://tilu.org/→課程資訊→讀書會
◆費用:季繳4200元、單次1600元 (需事先報名以備講義)
◆附註:請自備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環保杯 (不提供紙杯、筷子)。
◎113年台北班時間地點:11/08、12/13 (保險工會)
◎113年台中班時間地點:11/15、12/20 (勞扶協會)
114年台北班時間: 01/10、02/07、03/07、04/11、05/09、06/13、07/11、08/08、09/12、10/17、11/07、12/12 (保險工會)
114年台中班時間: 01/17、02/14、03/14、04/18、05/16、06/20、07/18、08/15、09/19、10/24、11/14、12/19 (法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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