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113年度樂齡志工特殊培訓計畫
一、辦理目的
1. 為協助樂齡學習中心行政團隊及老師、志工進行專業成長培訓,提升各樂齡學習中心之服務品質與效能。
2. 依志願服務法之規定,透過課程培訓,協助志工取得志願服務記錄冊外,加強服務樂齡專業知能成為法訂之志工,從事樂齡工作服務時,依法受到法令之保障。
3. 配合教育部推展樂齡學習中心業務,推展志願服務工作,提升志工之質與量。
二、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承辦單位:中壢區普仁國小
協辦單位:桃園市樂齡輔導團、桃園市各樂齡學習中心
三、參與對象及人數
1.各樂齡學習中心幹部及志工,每一場研習各中心6至8名,各中心請彙整名單後統一上網向承辦單位報名。
2. 特殊訓練:(1)已完成基礎訓練且未接受特殊訓練者;
(2)已有志工紀錄冊,但未接受樂齡特殊訓練者,預計60人。
四、報名日期及方式:
1、研習一律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報名人數人額滿為止。報名網址:
https://www.beclass.com/rid=294dad16729732a4bce3
2、報名日期:即日起至年月日(星期二)止(依報名順序額滿即止)
3、聯絡人:桃園市普仁國小賴淑芳老師,電話:03-4563830 #512。
E-mail:h4561662@pzps.tyc.edu.tw
五、訓練時間及課程:
1、時間:113年12月05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5時,共8小時。
2、課程:包括高齡學習相關專業課程,課程內容如附件一。
六、訓練地點:
桃園市中壢區普仁國小視聽教室(桃園市中壢區中山東路二段號)
(校內車位有限,開車之研習者請停學校對面中山東路之家樂福)
七、備註:
1、完成訓練時,將頒給結業證明書。
2、相關事宜如有異動,將另行通知。
八、預期成效
1、讓有意投入樂齡志願服務行列志工皆能完成法定訓練課程,使本市志願服務人力 資源能在志願服務法體系架構下進行,以促進社會祥和之發展,並提升本市各樂齡中心志工具備專業的樂齡服務。
2、結合政府機關、民間社團、非營利組織等單位之共同力量,發揮團結合作之精神,以進行社會志願服務及社區發展合作之機制。
九、本局有評估活動風險之權利,如有延期、取消或改以其他方式辦理,將於「桃園市樂齡學習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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