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
114年度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 Ⅱ)台中場
一、主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
合辦單位:社團法人臺灣物理治療學會
協辦單位:中山醫學大學、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物理治療室
二、課程簡介:衛生福利部為擴大照護人力的培訓,並強化長期照護醫事人員照護能力,邀請專家學者及相關團體召開「長期照護專業人力培訓規劃」會議,並完成長期照護醫事人力課程三階段規劃:(1)Level共同課程,(2)Level專業課程,(3)Level整合性課程。依據衛生福利部110年5月28日衛部顧字第1101961102號函,為確保長照專業服務品質,自110年1月1日起,凡執行CA07、CB01-CB04、CD02者,應依「109年長期照顧給付及支付基準專業服務之長照人員訓練計畫」完成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之復能實務專業服務基礎訓練 8 小時線上課程及地方政府辦理之4小時個案研討實體課程,始得提供服務。然而,針對109年未及完訓或於 110 年起,其後擬投入提供專業服務之人員,應完成長期照顧專業課程(Level)及本部110年2月25日衛部顧字第1091963201號公告整合課程(Level),始具資格提供長照復能專業服務。本課程內容涵蓋物理治療專業在社區及居家長期照護服務所需具備之評估與介入處理知識,本課程特配合居家復能業務及新發佈的「復能服務操作指引」調整課程內容,也增加居家復能個案研討的案例和時數,增加失智、兒童和心肺問題的個案,同時強調跨領域合作的案例呈現,部分案例將搭配營養師、語言治療師、社工等一起進行討論,期望在課程中強化學員完整的物理治療長期照護專業知識與技能,以充實執行物理治療長照復能業務的人力,及提升服務成效和品質。
三、培訓對象:(一)已完成長照培訓共同課程(Level)之物理治療人員(二)優先錄取對象:主辦及合辦單位之有效會員
四、課程時間與地點: 台中場:114年02月15、16、22、23日(人數限制70人)
地 址:台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 (中山醫學大學0225室)
五、課程費用(含電子講義、電子證書):
(一)非會員報名費:4000元
(二)會員報名費:3500元 (主辦及合辦單位之有效會員)
(三)【社團法人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入會申請書】
WORD:https://reurl.cc/YOqdAl ;PDF:https://reurl.cc/1Yb0AD
六、報名資訊:
(一)最新課程資訊敬請參考臺灣長期照顧物理治療學會臉書(https://www.facebook.com/LTCPTA),報名請至BeClass線上報名(https://www.beclass.com/rid=294db3c675aae767e971)。
(二)報名時間:即日起開放報名至額滿為止。
(三)錄取通知將於報名截止日後7個工作天內,以報名者提供之有效E-mail帳號通知聯繫,請報名者 於收到錄取通知後的3個工作天內完成匯款。如未完成繳費將取消資格,並通知備取人員遞補,不再另行催繳。若先行繳費而未經錄取,退款手續費須自行吸收。
(四)聯絡窗口:秘書 03-2118800#3740(週一~五 9:00~12:00、13:30~17:00)
(五)依衛福部規定,本課程僅開放物理治療人員 (物理治療師、物理治療生),物理治療人員請於報名 時,上傳「執業執照正反面」或「物理治療師證書」。
七、學分及證書:
(一)主辦單位將協助申請長照人員積分(須取得長照小卡)、PT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須先取得物理治療證書,有物字OOOO號)。
(二)需同一地點場次完成四天課程,並通過每日考試(全部平均70分),始可獲得積分及長照Level證書。
(三)依衛福部規定,須先完成Level課程並獲得證書,始可修習Level 課程,若尚未完成有意報名者,請先至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司網站(https://ltc-learning.org/mooc/index.php)長照專區之長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 ,完成線上免費課程並取得Level完訓資格。所有參加對象請於報名課程時上傳「Level證書」。
八、注意事項: 欲報名參加本次課程之學員,請務必詳閱、遵守下列事項:
(一)為維護課程品質及訓練規定,請學員自行斟酌課程當天是否能夠全程參加,曠課、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或冒名頂替者,該次訓練積分及結業證書均不予認定。(請勿以搭乘交通工具時間或其他個人事件為由,要求提前離開)
(二)本課程上下課之簽到及簽退皆為本人親自親簽,不得代簽。參加學員請隨身攜帶身分證,並依規定辦理簽到/退,始取得結業證書。
(三)報名時請提供有效之E-mail信箱,以利本會於課後以email寄發電子證書。電子證書請妥善保存,若遺失需要補發,本學會將收行政工本費500元。
(四)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會場內禁止照相、錄影、錄音。
(五)主辦單位保有開課或更動講師、課程之權利。
(六)為維護學員權益,會場內謝絕一切旁聽(含嬰幼兒)。
(七)如遇天災,例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本會將另行通之擇期舉行。
(八)本研習報名資料僅供本研習會相關作業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九)研習地點不提供停車位,敬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並自備環保杯,現場不提供紙杯,亦不提供午餐及點心。
(十)因教室桌面設有電氣設備,禁止攜帶食物、飲品(含飲用水)進入教室,請在教室外食(飲)用。
(十一)若報名課程人數不足當場預訂總開課人數的1/3,本學會保留開課與否之權利。
九、退費:
(一)於開課前28天(含)以上告知者:退70%費用。
(二)於開課前15天(含)至 27天(含)告知者:退50%費用。
(三)開課前14天(含)內告知者,恕無法退還相關費用。
(四)手續費須自行吸收,本會退還扣除手續費後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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