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113學年度教育盃國術錦標賽競賽規程
一、宗旨:中華國術進德修業,全民運動剛柔並濟,身心靈敏生活和諧,教育紮根相傳至道。
二、依據:彰化縣政府114年2月12日府教體字第1140054157號函辦理。
三、主辦單位:彰化縣政府。
四、指導單位:彰化縣體育會。
五、承辦單位:彰化縣體育會國術委員會。
六、協辦單位:彰化縣太極武學會、全球心靈運動家聯盟、中華生命動能協會、南興國小。
七、競賽日期:114年3月23日(星期日)。
八、競賽地點:彰化縣南興國民小學活動中心(彰化市中山路一段213號)。
九、參加資格:就讀本縣境內各高中(職)、國中、國小、幼稚園之學生並以學校為單位組隊
參賽,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可報名參加。
十、比賽組別:(一)高中男生組:就讀本縣境內各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二)高中女生組:就讀本縣境內各高中(職)之在學學生。
(三)國中男生組:就讀本縣境內各國中之在學學生。
(四)國中女生組:就讀本縣境內各國中之在學學生。
(五)國小男生低年級組:就讀本縣境內各國小之在學學生,民國105年9月2日(含)至107年9月1日(含)出生。
(六)國小女生低年級組:就讀本縣境內各國小之在學學生,民國105年9月2日(含)至107年9月1日(含)出生。
(七)國小男生中年級組:就讀本縣境內各國小之在學學生,民國103年9月2日(含)至105年9月1日(含)出生。
(八)國小女生中年級組:就讀本縣境內各國小之在學學生,民國103年9月2日(含)至105年9月1日(含)出生。
(九)國小男生高年級組:就讀本縣境內各國小之在學學生,民國101年9月2日(含)至103年9月1日(含)出生。
(十)國小女生高年級組:就讀本縣境內各國小之在學學生,民國101年9月2日(含)至103年9月1日(含)出生。
(十一)幼兒男生組:就讀本縣內各公私立幼稚園大、中、小班之學生。
(十二)幼兒女生組:就讀本縣內各公私立幼稚園大、中、小班之學生。
十一、比賽項目:
1 | 拳術 | 單練 | 南拳 |
2 | 北拳 | ||
3 | 內家拳 (不含全民運動會太極拳套路) | ||
4 | 兵器 | 單練 | 長兵器 |
5 | 短兵器 | ||
6 | 奇兵器 | ||
13 | 對練 | 對練 | 採一對一,性別不限(可男、女生組合) 拳術、長短兵器不拘。 |
14 | 團練 | 拳術 | 限4-7人,性別不限(可男、女生組合)。 |
兵器 | 限3-5人,性別不限(可男、女生組合)。 |
十二、報名辦法:
(一)報名自即日起至年月日止,於報名網站(https://www.beclass.com/m/rid=294db456766ce21bb245)報名,並將紙本資料及團體組報名表郵寄至彰化市光復路郵局第號信箱,昌柏丞總幹事收。聯絡電話:或或。
(二)繳交資料、費用:
報名表、選手保證暨個人資料同意授權書。
報名費:(新臺幣)
項目 | 費用 | 說明 |
單練 | 每人每項300元 | 男子組、女生組 |
對練 | 每組600元 | 男、女生組混合,2人1組 |
團練 | 每人每項200元 | 拳術限4-7人,兵器限3-5人。 |
報名費繳費方式:請匯款至玉山銀行彰化分行(銀行代號:808),銀行帳號:0336-940-040156,戶名:社團法人彰化縣太極武學會林宏濬。
選手報名費內含便當,如有代訂需求,請於線上報名表單填寫(100元/份)。
(三)隊職員規定:(依學校教師指導學生獲獎原則填報隊職人員)
選手人數20人(含)以上時,得置領隊、管理各1人,教練1人。
選手人數12人(含)至19人(含)之間時,得置領隊、教練、管理各1人。
選手人數6人(含)至11人(含)之間時,得置領隊1人、教練兼管理1人。
選手人數5人(含)以下,置領隊兼教練1人。
十三、抽籤:訂於114年3月15日(星期六)上午10時整,在彰化市民權路155號4樓舉行,如該隊領隊或教練未到場抽籤,將由本會代抽。
十四、比賽辦法:
(一)比賽規則:採用最新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定國際國術比賽規則。
(二)單練、對練、團練項目:
該組別僅人或組參賽者由大會併組或取消該組別比賽。拳種相同人以上得列為獨立項目。
對練:採一對一,性別不限(可男女組合),拳術、兵器不拘。
(三)時間限制:
單練、對練、團練時間不得少於30秒、限6分鐘內。
內家拳:形意拳以外,餘不得少於1分鐘。
(四)裁判組成、評分:
由大會聘請合格之裁判擔任,經大會籌備委會審核確認,正式聘請為大會裁判。
套路評分標準:去除最高分及最低分之無效分數後,其餘分數的平均為得分,應得分扣除裁判長扣分後為最後得分。
選手最後得分相同時應依下列次序評定名次:
兩個無效分平均值較接近最後得分者列前。
兩個無效分平均值高者列前。
低無效分較高者列前。
最低有效分值高者列前。
最高有效分值高者列前。
如仍相同,名次並列,並列名次時,下一個名次應空缺。另獎狀可並列相同名次,但獎盃(牌)以抽籤決定之。
十五、本辦法如有未盡事宜者,得由大會隨時修訂之。
因此欄位字數限制,完整競賽規程請至<彰化國術.tw>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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