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學年度第二學期大同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實施計畫
一、目的:以促進兒童成長,支持婦女婚育及使父母安心就業為目的。
二、實施辦法(依據):「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
三、辦理方式(包含自辦或委辦、 參加對象、參加期間、收費標準等):
1.辦理方式:採自辦方式,提供課後作業指導、才藝體能活動及生活照顧。
2.參加對象:以本校低、中年級為招收對象,家長自由決定是否參加。
3.教育部補助對象: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學生、原住民,符合條件者需附證明文件。
(1)低收入戶子女─請檢附鎮公所開立之證明文件。
(2)身心障礙學生─請檢附學生身心障礙手冊
(3)原住民籍學生─請檢附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4.收費標準:新臺幣二六○元×服務總節數÷○.七÷學生數。
※低年級收費預估一個學期約9010元,最後收費將依實際開班人數做調整。
※中年級收費預估一個學期約4505 元,最後收費將依實際開班人數做調整。
※本校課照顧班不接受臨時照顧或學期中加入,繳費以一次繳清一學期費用為主。
四、開辦班數及人數:本校課後照顧班開設低年級兩班、中年級一班,共三班。每班學生以十五人為原則,上限為25人。(如開班學生人數不足將以相近年級併班)
五、實施期程:114年2月12日(三)至114年6月27日(五)共20週。
六、師資:聘請符合縣府兒童課後照顧規定資格之外聘教師。
七、課程內容:作業指導、才藝體能活動、生活照顧。
八、報名方式與時間:
1.招生統一採網路報名,請點選或掃描 Beclass 系統報名。
https://www.beclass.com/rid=294db4b676e252bb1367
(1)公告報名簡章:114年12月30日(一)公告於大同國小校網。
(2)開放網路報名:114年12月30日(一)上午10時整。
(3)網路報名截止:114年1月3日(五)下午6時整。
2.錄取順序:
(1)具減免學費身分本校學生-低收入戶、原住民、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2)依照報名順序之本校在校生。
九、繳費方式:113學年下學期開學發下課照班收費袋,於指定日期繳交至輔導處資料組。
十、退費標準:
1.開課前申請退費者,應全額退還已繳費用。
2.開課後未逾學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二。
3.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一,未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應退還已繳費用三分之一。
4.開課後逾學期三分之二申請退費者,不予退費。
十一、課照班規約定:
1.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退班,需由學校召開個案會議,經委員評估後予以退費,退費標準請參考課後照顧
實施計畫。
2.參加課後照顧班請遵守校規及課後班教師指導,若違反規定屢勸不聽者、影響班級秩序或學生安全者,
課照班將召開個案會議,必要時得暫停學生到班上課。
3.參加「課後照顧」的學生放學時,由家長負責學生接送事宜,以確保學生安全。
4.課後照顧班由學生家長自行支付應繳之費用,當學期之費用逾期未繳,經學校通知後,於通知期限內仍
未繳費,將無法繼續參加下學年度開設的課照班。十二、聯絡窗口:若有相關問題請洽詢輔導處資料組黃組長(5961160轉2041)。
十三、經費來源:自籌經費、新竹縣政府補助款及中央補助款。
十四、計畫總經費(含申請總經費與縣市自籌經費):本計畫不足款向縣府申請113學年度
第2學期「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鐘點費所增差額」補助經費及「國民小學
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學生參加費用(含冷氣使用
費)」補助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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