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114年會長盃全國帕拉射箭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
競賽規程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
二、主辦單位: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明志科技大學
三、承辦單位: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射箭委員會
中國文化大學
新北市立泰山高中
新北市立義學國民中學
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輪椅及截肢運動協會
四、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15日(星期六)
五、比賽地點:明志科技大學田徑場(新北市泰山區工專路84號)。
六、參賽類別:肢障組
七、選手參賽年齡:
(一)參賽年齡需滿 15 足歲。
(二)選手未滿18歲者,應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已婚者不在此限。
八、參賽資格
(一)甲組:經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心(以下簡稱分級中心)鑑定符合分級者(輪椅組:W1、W2;站立組:ST)。
(查詢網址:http://www.taiwanpscc.org/?tag=ml)
(二)乙、丙組:未取得分級且未參加過全國賽事,但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且有興趣參與射箭運動者。
九、比賽分組:
(一)反曲弓、複合弓(男/女):W1/W2/ST。
(二)反曲弓、複合弓(男/女):乙組、丙組(成績不列入國家代表隊遴選)。
十、比賽項目:
(一)反曲弓
1. 甲組
(1) 70 公尺雙局排名,共計72支箭,總分排名前八強進入個人對抗賽。
(2) 對抗賽每回合二分鐘射三支箭,勝方獲得二分積點,平手各獲得一分積點,負方得零分積點,先取得六分積點者,得晉級下一階段對抗賽。
(3) 加射:雙方積分皆為五分時,則進行加射。每人各射一支箭,以距離靶心較近者晉級。
2. 乙組:男、女射 30 公尺雙局計 72 支箭,即算總分,不參加個人對抗賽。
3. 丙組:男、女射10公尺雙局計 72 支箭,即算總分,不參加個人對抗賽 (未參加過全國賽事者並有興趣參與射箭,大會提供射箭器材與射箭指導員,歡迎大家踴躍報名) 。
(二)複合弓
1. 50 公尺雙局排名(80 公分,5分圈靶紙),共計72支箭,總分排名前八強進入個人對抗賽。
2. 對抗賽每回合兩分鐘射三箭,進行五回合,共計15箭,總分高者獲得晉級。
3. 若第五回合結束後雙方總分相同時,則加射一支箭,以距離靶心較近者晉級。
(三)W1:(反曲弓/複合弓)
50 公尺雙局排名(80 公分,10分圈靶紙),共計72支箭,以成績加總計算排名,不另辦理個人對抗賽。
弓具規定(複合弓):最大磅數上限為45磅,不可裝設瞻孔及放大鏡。
十一、 比賽時間:
日期
上午
下午
備註
2月15日(六)
08:00-08:30弓具檢查
08:40-09:30公開練習
09:40 開幕典禮
10:00-12:30各組排名賽
(中場休息15分鐘)
13:30~16:00各組對抗賽
(各組同時進行、賽畢頒獎)
分級檢查及弓具檢查需攜帶分級卡做檢查
十二、 報名:
(一)報名方式與截止日期:
1. 統一採用網路報名
報名網址:https://pse.is/5j9fn3
2.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4年1月24日15:00止。
3. 報名時需上傳、身心障礙證明、分級證明(Master List)、等掃描檔或影本。
4. 依公告報名操作說明填寫相關資料,在賽事官網「報名系統」使用AC PAY刷卡進行繳費或使用台灣PAY,請開啟台灣PAY頁面掃下方qr code,完成後請截圖email回傳總會以便進行對帳作業。,始完成報名手續。
(二)報名費:每人新台幣 200 元整。
(三)聯繫資訊: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臺北市中山區朱崙街 20 號1樓)
聯 絡 人:王珮玲、陳 廷
聯絡電話:(02)8771-1450、8771-1502
E m a i l :ctpc1984@gmail.com
報名後請來電或來信確認是否報名成功。
(四)繳費後因故無法參加比賽,在報名截止日後二天內(114/1/22前)可申/請全額退費(將扣手續費);若已超過規定日期,已報名但未參賽的選手將不予退費。
註:
1. 所填報名參加本賽事之個人資料,僅供本賽事相關用途使用。
2. 本活動將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額度如下;若有其他投保需求(如個人人身保險),建請自行辦理。
(1) 每一個人身體傷亡:新臺幣300萬元。
(2) 每一事故身體傷亡:新臺幣1,500萬元。
(3) 每一事故財物損失:新臺幣200萬元。
(4) 保險期間內總保險金額:新臺幣3,400萬元。
十三、 比賽細則:
(一) 請自備弓具(大會不提供)。
(二) 公開練習、弓具檢查:於比賽當天在比賽場地內進行。
(三) 領隊會議:114年2月15日(星期六) 上午8 時 45 分,於比賽場地舉行。
(四) 報名級別應符合分級師鑑定後之級別,若一旦發現有誤或謊報者,取消比賽資格。
(五) 比賽前 30 分鐘請至檢錄處報到參加檢錄。
(六) 各單位教練及選手參加比賽,必須穿著同一樣式配有(繡、貼、別皆可)該單位字樣或標誌之服裝。並攜帶分級卡於場地內接受檢查,不合規定者不得參加公開練習,教練服裝必須與選手相同款式才能進場指導。
(七) 所有競賽場地器材、設備及選手使用之器材,均須符合帕總審定之最新射箭規則規定。
**相關資訊請以總會官網競賽規程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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