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114年會長盃全國帕拉田徑錦標賽暨國家代表隊選拔賽
競賽規程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體育署、新北市政府體育局
二、主辦單位: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
三、協辦單位:中國文化大學體育學系、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視障運動協會、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智障運動協會、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腦性麻痺運動協會、中華民國帕拉林匹克輪椅及截肢運動協會
四、比賽日期:中華民國114年2月22日(星期六)
五、報到時間:中華民國114年2月22日上午8:00
六、比賽地點:板橋第一運動場(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
七、參賽類別:肢障(含截肢、脊髓損傷、小兒麻痺、腦性麻痺等)、視障、智障、自閉症(不列入國家代表隊選拔)等四類。
八、選手參賽年齡:
(一) 不限年齡。
(二) 選手未滿18歲者,應徵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已婚者不在此限。
九、參賽資格:
(一) 肢障類及視障類:凡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身心障礙證明,並經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心(以下簡稱分級中心)鑑定符合分級者方可報名參賽。(分級結果查詢網址:http://www.taiwanpscc.org/?tag=ml)
(二) 心智類:凡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身心障礙證明,經本會心智委員會審查符合資格並核發選手證者方可報名參賽。
(三) 自閉症類:凡中華民國國民,持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即可報名參賽。
(四) 選手報名註冊完畢,經公布賽程表後,即不得轉隊或更改報名資料。
十、比賽組別及項目:
(一) 組別(請參照附件一帕拉林匹克運動分級中心手冊)
1.男子組:T/F11、12、13(視障)
T/F20(智障)
T/F31~38、40~41、42~46、T47、T51~54、
F51~57、T61~64(肢障)
自閉症
2.女子組:T/F11、12、13(視障)
T/F20(智障)
T/F31~38、40~41、42~46、T47、T51~54、
F51~57、T61~64(肢障)
自閉症
(二)亞帕青選拔組別:
1. 男子/女子組14-16歲級。(2009/1/1-2011/12/31之間出生)
2. 男子/女子組17-19歲級。(2006/1/1-2008/12/31之間出生)
(三)項目:請參照附件二「田徑競賽項目」。
◎註:每名選手參加競賽項目不得超過3項
十一、 比賽規則:採用中華帕拉林匹克總會翻譯之最新帕拉田徑競賽規則;如有疑慮時,將以世界帕拉田徑總會(WPA)之競賽規則為準。
**相關資訊請至總會官網最新消息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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