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新北市親子館在職增能訓練1(必修)
★請於【1月21日星期二前】完成報名。
一、課程時間:
第一場:114年2月11日(星期二)下午1時至5時,上課時數共計4小時
第二場:114年2月14日(星期五)下午1時至5時,上課時數共計4小時
二、課程地點:板橋社政大樓3樓(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正路10號3樓,新北市板橋社後公共托育中心樓上)
三、★參與對象:所有親子館主要工作人員應擇一場次參與
四、課程內容:
1、主 題:新北市親子館活動設計與帶領(★必修課程)
2、類 別:第七類-兒童生活環境及學習
3、講 師:長庚科技大學幼兒保育系退休副教授-廖信達老師
五、課程須知:
1、上課通知單:將於【2月8日星期六】寄至您本表填寫的信箱,若未收到請來電或寫信告知,以免影響您的上課權益。
2、課程簽到退:課程當日中午12時40分開放簽到,課程結束後簽退。
六、注意事項:
1、依據111年12月1日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建立之「親子館工作人員在職訓練課程實施計畫」規劃辦理,自112年度起,親子館工作人員建議每年接受18小時親子館相關訓練。
2、依據111年12月5日聯繫會議內容:「...培訓若安排於上班日,親子館工作人員應請公假參與;若安排於非上班日,親子館工作人員應有補休權益...」,故親子館工作人員參與本課程得請公假或補休參與。
3、報名後若不克參與者,請務必於「上課前3日」寫信或來電告知,未依規定請假者將視為曠課(無故未到),請務必愛惜報名與上課權益。
4、本課程須由參與學員本人「完整參與」及「簽到退」,方得列入「親子館人員每年 18 小時訓練時數」及「托育人員每年18小時訓練時數」,不得請他人代為簽名或假冒他人名義出席,以免觸犯偽造文書等刑法規定;請勿攜帶同伴或子女,現場無提供照護服務,僅限參與學員本人進入活動場地。
5、開始課程後遲到或早退缺席時間【超過15分鐘者】,將「不核予研習時數」。
6、本場地不提供電子產品充電設備及插座、場內不開放飲食,並請共同維護環境整潔及垃圾分類。
7、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活動中未經同意禁止錄影、錄音。
8、為尊重講師及參與學員,敬請準時參與本活動,並請遵守活動規範,請將手機關機或設定靜音模式,避免影響講師及其他學員權益。
9、本課程視實際狀況做滾動式調整,若有調整將以電子郵件方式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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