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北屯區廍子國民小學114學年度課後照顧實施計畫
114.1.20 訂定
壹、依據:
一、教育部108年12月05日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修正。
二、臺中市政府107年6月8日中市教學字第1070050018號函「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
貳、實施原則:
一、辦理課後照顧服務活動,不更動學校原定作息時間,且不妨礙正常教學之實施。
二、課後照顧服務活動不違反教育部頒加強輔導中小學正常教學實施要點有關規定。
參、參加對象:
一、參加課後照顧班為經家長同意之在學學生,家長同意並負責接送。
二、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05日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修正案,公立課後照顧班應優先招收低收入戶、身心障礙及原住民兒童,故上列符合資格學生將優先錄取。
肆、報名方式:
本校因考量課後照顧班師資及教學品質,各年級固定班級數並採「網路報名」,第一階段以原課照舊生為主,若有剩餘名額再進行第二階段候補,Beclass線上報名系統為主,請於報名時間掃描QRcode進行報名。每年級每班人數為上限25人,依報名順序額滿截止。
² 二年級開立5個班。
² 三年級開立5個班。
² 四年級開立4個班。
² 五年級開立1個班。
² 六年級開立1個班。
伍、報名時間:
一、114學年度第一學期課後照顧班報名時間為114/5/24(六)上午10:00起114/5/26(一)下午4:59止。(報名前請審慎考慮,勿報名後又退出,影響其他人報名權益)
二、錄取名單預計於114/6/2(一)下午4:00前公告,編班確認通知於8月公告。
陸、活動內容:
一、生活照顧輔助、家庭作業指導。
二、以開班教室或運用校內各項設備、設施為主,並以校園內作為活動範圍為原則,教室管理辦法,配合總務處相關規定。
柒、編班方式:
本活動以同年級或同年段編班,必要時採混合編班大班制,未達15 人不開班。若因該班人數已滿,學生可能會拆成在不同課照班;故本學期上課班級不一定與上學期相同,若家長無法接受,請勿報名。
捌、實施期程及時間:
一、114學年度第一學期上課時間為開學第一天開學日-學期最後一日115/1/20(二)止。
二、實施時間為:學期間週一至週五 12:40至18:10。
三、課後照顧班上課時間每節課為40分鐘,每期(約2-3個月)依實際天數收費(每天統一計費至18:10)。
玖、收費標準:
依據教育部108年12月05日「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辦理。本校每生每天統一計費至18:10;參加學校社團者,重複時段費用不予扣除(即須全額繳費),請家長於報名前自行審慎評估。
壹拾、退費標準:
一、自實際上課日算起未逾當期1/3者,退還當期2/3費用;參加課後照顧期間已逾當期1/3者,退還1/3費用;參加課後照顧期間已逾當期2/3,則不予退費。
二、學生若因病〈事〉須請假不另補課或退費。
壹拾壹、注意事項:
參加課後照顧班學生請遵守班級秩序及老師規定,若行為嚴重影響其他學生者,學校可予以終止學生參加,並協助辦理退費。
其他未盡事宜,依教育部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與中心設立及管理辦法及臺中市公立國民小學辦理兒童課後照顧服務班補充規定辦理。
壹拾貳、本計畫呈校長奉核後辦理,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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