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課程目的:為推動社區整體照顧服務體系,強化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單位) 個案管理人員對長期照顧資源之認識,落實個案管理,依個案需求協調及連結照顧資源,提供具彈性化、連續性及跨專業整合服務,藉由個案管理人員訓練,提升其專業知能,以擬定符合個案之照顧服務計畫,連結與協調相關醫療與長照服務資源,提供個案完善且適切的長期照顧服務,滿足個案長期照顧的需求,以提升個案生活品質及獨立生活之能力,使其安心終老,落實在地老化政策目標。
二、課程日期:114年2月14日~2月16日 08:00~17:10
三、課程地點: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第五醫療大樓5樓552會議室、6樓563會議室(臺南市永康區中華路901號)
四、招生對象:
1.已核備為臺南市A單位個管人員但未取得正式證者優先錄取。
2.服務於臺南市A單位,但未取得個案管理人員資格訓練者。
3.臺南市長照相關單位符合個管員資格訓練之儲備人力。
4.符合110年12月29日修訂「臺南市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A)個案管理人員資格訓練」之條件對象。
**長照工作年資計算:係以學員提供之長照工作在職/離職證明標示到職日/離職日計算,起訖日期結算至114年1月31日止。
長期照顧服務相關工作年資 | 須符合下列任一項資格 |
一年以上 | (1)師級以上醫事人員、社會工作師 (2)碩士以上學校老人照顧及公共衛生相關科、系、所畢業 |
二年以上 | (1)專科以上學校醫事人員相關科、系、所畢業 (2)公共衛生、醫務管理、社會工作、老人照顧或長期照顧相關科、系、所、學位學程、科畢業 (3)具社會工作師應考資格 |
三年以上 | (1)領有照顧服務員技術士證 (2)高中職護理或老人照顧相關科系畢業者 (3)領有專門職業證書,包括護士、藥劑生、職能治療生、物理治療生等 |
五、課程安排:
日期 | 時間 | 課程名稱 | 授課師資 | 地點 |
2月14日(五) | 09:00-12:00 | 長照 2.0 政策與長期照顧服務申請及給付辦法介紹 | 鄭人豪照專督導(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奇美醫院 第五醫療大樓 6樓563會議室 |
13:00-14:00 | 長照相關資訊系統及實務操作 | 蘇文義個案管理師(奇美醫院永康區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 ||
14:00-15:00 | 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個管人員的角色功能與職掌 | 蘇文義個案管理師(奇美醫院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 ||
15:10-17:10 | 家庭照顧與高負荷家庭處理 | 張舒婷護理師(奇美醫院家庭照顧者支持性服務據點) | ||
2月15日(六) | 8:00-10:00 | 倫理議題 | 林慈穎個案管理師(奇美醫院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 奇美醫院 第五醫療大樓 6樓563會議室 |
10:10-12:10 | 失能身心障礙者需求與資源運用 | 黃采潓督導(臺南市政府社會局身心障礙福利科) | ||
13:00-16:00 | 個案管理與服務品質 | 林幸潔個案管理師(柳營奇美醫院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 ||
2月16日(日) | 9:00-12:00 | 專業整合與資源連結 | 梅瑞容照專督導(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 | 奇美醫院 第五醫療大樓 5樓552會議室 |
13:00-16:00 | 實務案例分享與演練 | 黃秋華個案管理師(奇美醫院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助教:葉秋金個案管理師(奇美醫院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 |
六、每位學員收費2,400元,確認報名成功後,提供劃撥帳號給學員。
七、受訓對象權利維護事項
1.課程退費
(1)開訓前辦理退訓者,最多得收取核定訓練費用百分之五(120元),餘額退還學員。
(2)已開訓不予退費。
2.開訓期間若有任何問題,可以向承辦單位業務主管反映,或向臺南市政府社會局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反映。
3.倘本課程未能如期開班者,經縣市主管機關撤銷所核定之訓練班次,或因本訓練單位未落實參訓學員資格審查,致有學員不符發證資格,應全數退還學員已繳交之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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