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職業技能發展學會附設苗栗職業訓練中心
~「完整 法律邏輯體系建構 + 實際案例 處理經驗分享 + TW法院判決」~
一、日期:114年4月26日(星期六) 假日班09:00~16:00共計6小時
二、課程緣起:由於人資、職安人員對於公傷假之判定普遍不熟悉(認知不足),導致很多公司因處理不當而需與勞工對簿公堂,徒增訴訟費用;本研習藉由多個實務案例針對上下班通勤途中發生之事故講解,期能合法、合情、合理地判定公傷假,減少法律訴訟糾紛。
三、研習對象:.(不限 行業)
包括但不限於:任何行業(含;營造業)的職安衛人員、職安衛領域講師、勞動法領域講師、各級主管、人力仲介、人力派遣、企業主、人資HR、人事單位、法務、採購、總務、執業技師、包商、承攬商、記帳士、會計師、勞資事務管理師、調解人員、、理賠人員、保險從業人員......
👉(預定)主題: 講義-第60版 [DM版本-V1.0 of 113.12.31 ]
1.通勤災害的分類
2.法律規範之不足
3.鄉民的普遍誤解:「勞保局」是職災的判定機關
4.勞工的菜籽命:近年法院對於[通勤災害]見解之飄移及主流
5.通勤災害認定流程SOP之建構
6.法院實務關於[通勤災害]之判準類型化
7.潘朵拉:勞動部(函釋)
8.舉證責任
9.形成權之於通災
10.通勤災害之法理(法官有誤解?)導正 →法院新趨勢?→[二元條件說]新論
11.魔鬼藏在細節裡
12.通勤災害之法律構成要件拆解(3層次)
13.全要件原則AER的概念→缺一不可???
14.再通勤型
15. [適當時間]的爭執與判準~提早出勤、提早退勤、逗留型、遲歸型
16.通勤風險「所指」為何?範圍?
17.境界線之判準:上下班之[起點]與[終點]界定釐清
18. [應經途中]的經典個案
19. 「同心圓」概念?
20.上下班途中因故中斷或脫逸之闡釋
21.從事「私人行為」之界線與判準
22.假日歸籍型之限制
23.上下班途中違反交通規則之認定通則實例與特例+學說爭議
24.好意被雷親型
25.第3人加害型之分類
26.日常生活所必須?
27. 接送小孩的難處
28.誰是媽寶?
29.其他千奇百怪多種「特殊個案」之解析
三、講師:黃照雄技師
仲裁人 / 勞資爭議 調解委員 / 調解代理人(1983台北工專機械設計畢;2012財經法律碩士;1991起管理顧問公司)
1994年工業安全技師,專利師,1990年起受任[出席勞資爭議調解、公司常年勞資+職安法律顧問],2009年起BSCI驗廠顧問
專長:職業災害認定.補償及賠償爭議、勞資爭議處理、勞資仲裁與調解 代理人、智慧財產權、非訟案件、各種
法律諮詢等38年多法律實務經驗。(法院 專利民事案件 律師之協同訴訟代理人序號No.25⇒依據法律 合法出庭擔當)
四、費用: 優惠價:2,700元 原價3,600元/人(含:講義、午餐及稅…等)
📌本學會舊學員:2,500 📌5人團報:另有優惠
五、 舉辦單位:苗栗縣竹南鎮大埔一街12號(中華職業技能發展學會附設苗栗職訓中心)
六、 上課地點:苗栗縣竹南鎮大埔一街8號1樓 (中華職業技能發展學會)
七、 報名洽詢電話☎(037)586-161 Fax: (037)582-121 官方LINE ID:037586161
承辦人:林先生 手機:0983-164-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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