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1月1日起,應於開始上課前符合以下條件始能採認積分:
1.持有有效長照小卡、2.上課前已登錄在長照機構服務者
一、訓練目的:
透過失智症專業服務教育訓練課程,培植強化照顧服務員對失智症的專業照顧知能,增進專業服務品質與能力,提供以失智症為中心的個別化優質服務,落實在地老化政策,同時,讓家庭照顧者有適度休息紓解照顧壓力與獲得失智症專業支持,減輕負擔提升家庭生活品質。
二、指導單位:臺南市政府社會局
三、主辦單位: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
四、課程時間及地點:
日期 | 4月11日 (五) | 4月12日 (六) | 4月13日 (日) |
時間 | 09:20-17:30 | 09:30-17:30 | 08:30-15:30 |
課程地點 |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第五醫療大樓6樓 | ||
561會議室 | 563會議室 | 563會議室 |
五、參加對象及人數:
臺南市現職居家服務、日間照顧服務與失智社區照護服務據點之照顧服務員50人,報名人數須達40人才開班。
六、報名日期與方式:
3月3日(一)08:00起至4月4日(五)17:00或額滿截止;一律採線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若有報名相關問題歡迎來電洽詢,失智共同照護中心吳淑媛個管師(06)251-2314。
八、繳費資訊
課程全程免費,午餐請自理。
九、注意事項:
(一) 112年1月1日起,應於開始上課前符合以下條件始能採認積分:
1.持有有效長照小卡、2.上課前已登錄在長照機構服務者
(二) 因課程名額有限,請接受過相同訓練課程學員勿重複報名。
(三) 報名資料為衛生福利部系統、長照繼續教育積分與核發結業證書所需,請務必填寫正確。
(四) 受訓學員第一天報到時需檢附身分證核對。
(五) 課程參與、證書頒發相關規定:需全程參與且課後測驗達80分以上,始發給結業證書;請準時上課,若外出、遲到、早退逾15分鐘以上,該門課視同缺/曠課。
(七) 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環保杯與會;會場冷氣開放,請自備外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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